电子侦测无人机
废标公告(****点击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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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废标原因:
经审查,通过资格性、符合性审查的报价供应商不足2家,本项目废标。
四、提出异议
公示期间受理期间对以上评审结果有异议可以进行实名质疑或投诉。采购单位和采购代理机构不接受、不处理匿名质疑或投诉书,也不接受不符合要求的质疑或投诉书。
五、公告期限
2025年7月1日至2025年7月3日。
六、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杨老师
办公电话:152****点击查看0995
邮 箱:****点击查看@qq.com
地 址:**省**市
联 系 人: 陈老师
办公电话: 0731-****点击查看5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