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统一政务信息处理平台对接“皖政通”系统项目(三次)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合肥市统一政务信息处理平台对接“皖政通”系统项目(三次)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于 2025-06-27
安徽****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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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统一政务信息处理平台对接“皖政通”系统项目(三次)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二、项目名称:**市统一政务信息处理平台对接“皖政通”系统项目(三次)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点击查看
供应商地址:**省**市高新区**路605****点击查看中心202室
中标(成交)金额:人民币 壹万壹仟元整(大写)(11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

**市统一政务信息处理平台对接“皖政通”系统项目

服务范围

**市统一政务信息处理平台对接“皖政通”系统项目,详见采购文件

服务要求

对承建方实施全方位、精细化的监督管控,并协调项目实施过程中各参与单位(包括但不限于采购人、承建方、第三方测试单位等)间的工作关系,及时解决**中的矛盾和问题,保证项目能够按时、合规、保质保量完成

服务时间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终验完成

服务标准

满足且不低于采购文件要求

五、评审专家名单

胡先锋,吴守成,孙诚诚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免费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节假日休息)向****点击查看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市**新区**路2588号(**大道与**路**)A区六楼639室,联系电话:0551-****点击查看3642。

若投标人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投诉系统或以书面形式向**市****点击查看管理局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点击查看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实名提出,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点击查看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市统一政务信息处理平台对接“皖政通”系统项目(三次)中标通知书已发出,请中标(成交)供应商登录电子交易系统自行下载电子中标(成交)通知书。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点击查看

地址:**市**区东流路100号

联系方式:0551-****点击查看853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点击查看

地址:**市**新区**路2588号(**大道与**路**)六楼

联系方式:0551-****点击查看3645、****点击查看364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丁婉雪

电话:0551-****点击查看3249、****点击查看3922

附件: 附件: 附件:点击查看公共**交易中心电子服务系统网上投诉操作手册.pdf" id="attachName">****点击查看交易中心电子服务系统网上投诉操作手册.pdf

附件(3)
中标(成交)供应商评审情况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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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服务系统网上投诉操作手册.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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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附件.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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