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市第二人民医院(驻马店市精神病医院)医养结合中心建设项目设计合同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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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 2025-0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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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时间:2025/3/10】

建设工程设计合同

(民用建设工程设计合同)

下载工程名称:****点击查看(**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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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载工程地点: **市驿**

下载合同编号:

(由设计人编填)

下载设计证书等级: 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

下载发包人: ****点击查看

下载设计人: **建工****点击查看公司

下载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点击查看建设部

监制

****点击查看管理局


下载发包人: ****点击查看

下载设计人: **建工****点击查看公司

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 ****点击查看(**市

****点击查看医院****点击查看中心建设项目 工程设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本合同依据下列文件签订:

1.1《中华人民**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

1.2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

1.3《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或《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

1.4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

1.5建设工程批准文件。

第二条 本合同设计项目的内容:名称、规模、阶段、投资及设计费等见下表。


序号

分项目名称

建设规模

设计阶段及内容

估算总投资

(万元)

费率%

设计单价(元)

设计费

(元)

层数

建筑面积㎡

方案

初步设计

施工图

01

****点击查看****点击查看医院****点击查看中心建设项目

15086.00

93

****点击查看998.00

合计

****点击查看998.00

修建性规划设计、施工图设计(五大专业)、精装修设计(软装、硬装、二次给排水、强弱电、暖通、消防)、智能化设计(综合布线系统、计算机网络系统、安防防范系统、停车管理系统)、景观设计(硬景、绿化、给排水、强弱电)包括但不限于以上内容的设计总承包。


第三条 发包人应向设计人提交的有关资料及文件

序号

资料及文件名称

份数

提交日期

有关事宜

1

水电综合管网资料

1

2

供水供电接入点资料

1

3

岩土工程勘察报告

1

4

建筑设计方案文件、用地及规划批文、建设场地资料、其它政相关批文等

1

第四条 设计人应向发包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

序号

资料及文件名称

份数

提交日期

有关事宜

1

初步设计文件

8

合同签订后30 日内

2

概算文件

4

合同签订后30 日内

3

施工图设计文件

8

初步设计评审通过后60日内

第五条 本合同设计费为 ****点击查看998.00 元人民币(壹佰肆拾万贰仟玖佰玖拾捌元整)。设计费支付进度详见下表。

付费次序

占总设计费%

付费额

(元)

付费时间(由交付设计文件所决定)

第一次付费

30%

420899.4

合同签订后7日内

第二次付费

65%

911948.7

施工图设计文件交付后7日内

第三次付费

5%

70149.9

工程竣工验收7日内

第六条 双方责任

6.1 发包人责任:

6.1.1 发包人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向设计人提交基础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设计人违反《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或《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的有关规定及国家有关标准进行设计。

发包人提交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15 天以内,设计人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交付设计文件时间顺延;超过规定期限15 天以上时,设计人员有权重新确定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

6.l.2 发包人应保护设计人的投标书、设计方案、文件、资料图纸、数据、计算软件和专利技术。未经设计人同意,发包人对设计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不得擅自修改、复制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发包人应负法律责任,设计人有权向发包人提出索赔。

6.2 设计人责任:

6.2.1设计人应严格按照《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或《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的有关规定,有关工程强制性标准,国家和地方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及发包人提出的设计要求,进行工程设计,技术经济指标符合要求 ,按合同规定的进度要求提交质量合格的设计资料,并对其负责。设计方委派设计项目负责人:** 性别:* 身份证号码:****点击查看****点击查看****点击查看****点击查看**, 证书编号:****点击查看****点击查看***。

6.2.2 设计人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是:

《民用建筑设计统一标准》 GB 50352-2019

《无障碍设计规范》 GB 50763-2012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 50016-2014(2018年修订版)

国家、省、市有关建筑标准和规范。

6.2.3 设计合理使用年限为 50 年。

6.2.4 设计人按本合同第二条和第四条规定的内容、进度及份数向发包人交付资料及文件。

6.2.5 设计人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后,按规定参加有关的设计审查,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对不超出原定范围的内容做必要调整补充。设计人按合同规定时限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本年内项目开始施工,负责向发包人及施工单位进行设计交底、处理有关设计问题和参加竣工验收。

6.2.6 设计人应保护发包人的知识产权,不得向第三人泄露、转让发包人提交的产品图纸等技术经济资料。如发生以上情况并给发包人造成经济损失,发包人有权向设计人索赔。

.

第七条 违约责任:

7.1 在合同履行期间,发包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未开始设计工作的,不退还发包人已付的定金;已开始设计工作的,发包人应根据设计人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一半支付;超过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全部支付。

7.2 发包人应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金额和时间向设计人支付设计费。逾期超过30 天以上时,设计人有权暂停履行下阶段工作,并书面通知发包人。

7.3 设计人对设计资料及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由于设计人员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设计人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直接受损失部分的设计费。

7.4 由于设计人自身原因,延误了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设计资料及设计文件的交付时间,每延误一天,应减收该项目应收设计费的千分之二。

第八条 其他

8.1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派专人留驻施工现场进行配合与解决有关问题时,设计人在得到通知的48小时内到达现场处理问题。如不能按时到达,可以按超时违约条款扣除设计人相应的设计费。

8.2 本工程设计资料及文件中,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应当注明其规格、型号、性能等技术指标,设计人不得指定生产厂、供应商。

8.3 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8.4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当事人同意由 **市 仲裁委员会仲裁。双方当事人未在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未达成仲裁书面协议的,****点击查看法院起诉。

8.5 本合同一式 6 份,发包人 3 份,设计人 3 份。

8.6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并在发包人向设计人支付定金后生效。

8.7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有关协议及双方认可的来往电报、传真、会议纪要等,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发包人名称:(盖章) 设计人名称:(盖章)

****点击查看 **建工****点击查看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住所:**市驿** 住所:**省**市**区陇海中

雪松路51号 路50号慧丰大厦5、6、10、11层

邮政编码:46300 邮政编码:450000

电 话:0396-****点击查看019 电 话:0371-****点击查看3609

传 真: 传 真:0371-****点击查看3609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点击查看分行 ****点击查看银行**航海路支行

银行帐号: 银行帐号:

*05957H *00228

社会信用代码:

*2476X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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