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陵龙山湖苑一二期监控设备改造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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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招中标信息历史招中标信息292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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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点击查看湖苑一二期监控设备改造工程

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招标(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5年4月25日

开标(采购)日期:2025年5月15日

****点击查看湖苑一二期监控设备改造工程中标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本项目中标候选人结果公示以此次公示为准:

第一中标候选人名称:****点击查看

投标报价:241540.80元

第二中标候选人名称:****点击查看**公司

投标报价:248482.48元

第三中标候选人名称:****点击查看集团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255130.36元

招标(采购)人名称:****点击查看

地址:**市**湖苑小区小冲路72号

联系人:潘工

联系电话:138****点击查看6952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点击查看

地址:**省**市**区紫云路888号

项目负责人:陈铁男、王长飞

联系电话:0551-****点击查看1395、130****点击查看8680

公示期:2025年5月16日至2025年5月19日17:30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08:30-11:30,下午13:30-17:00,节假日休息)向****点击查看一次性提出质疑(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省**市**区紫云路888****点击查看集团总部基地407****点击查看中心,联系电话:0551-****点击查看0155。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否则不予接收。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三、其他

1、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

2、本次公示在**省招标投标信息网、优质采云采购平台(www.****点击查看.com)、优质采招标采购平台(www.****点击查看.com)、网站同步发布。

特此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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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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