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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工程建设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 |||
投资项目代码 | ****点击查看 | ||
投资项目名称 | **体育公园建设项目 | ||
招标项目名称 | **体育公园建设项目施工 | ||
标段(包)名称 | \ | ||
公示名称 | **体育公园建设项目施工中标候选人公示 | ||
开标日期 | 2025年7月23日 | ||
评标情况 | 一、评标情况: (一)评标时间:2025年7月23日 (二)评标地点:****点击查看交易中心****点击查看中心1号评标室 ****点击查看委员会组成: 1、招标人代表2人; 2、评标专家5人,从**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专业为工程施工-建筑工程-电气工程、工程施工-建筑工程-电子与智能化工程、工程施工-园林绿化工程-园林工程、工程施工-市政工程-排水工程、工程施工-市政工程-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 (四)参与评标环节的投标单位有8家,分别是: 1、****点击查看**公司; 2、****点击查看; 3、****点击查看公司; 4、**路****点击查看公司[**县****点击查看公司]; 5、****点击查看公司; 6、江****点击查看公司; 7、****点击查看集团有限公司; 8、****点击查看集团****点击查看公司。 (五)初步评审情况: 1、特征码检查:按照《关于建设工程项目全面启用投标文件特征码检测功能的通知》(惠公易函〔2020〕78号)要求,评标委员会借****点击查看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平台对所有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进行特征码检查;8家投标单位通过特征码检查。 2、初步评审不通过情况:****点击查看集团****点击查看公司出现投标书指定评标材料单价超出控制价±15%情形,初步评审不通过。 3、初步评审结果:****点击查看集团****点击查看公司出现评标办法初步评审3.1.2款第(12)点情形,初步评审不通过,其余7家投标单位通过初步评审。 (六)详细评审情况: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各自独立根据评标办法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对通过初步评审的各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得分。 (七)废标情况:****点击查看集团****点击查看公司出现评标办法初步评审3.1.2款第(12)点情形,初步评审不通过。 (八)本着“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分细则,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因素进行评比和打分,并按评分由高到低依次确定中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经评审推荐以下三位中标候选人(不公布中标候选人的评标分数及排名):****点击查看、****点击查看集团有限公司、****点击查看公司。 二、定标情况: (一)定标时间:2025年7月23日 (二)定标地点:****点击查看交易中心****点击查看中心定标室。 ****点击查看委员会组成:5人,分别是1位招标人代表,以及4位从符合相****点击查看委员会成员库中随机抽取产生的定标委员。 (四)定标办法:票决定标法。 (五)定标结果:中标人为****点击查看,投标报价:****点击查看9503.95元。 | ||
中标候选人 | ****点击查看 | ||
投标报价 | ****点击查看9503.95元 | ||
质量要求 | 合格 | 工期 (交货期) | 300日历天 |
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 | 庄鹏升 | 资质资格 (证书编号) |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粤144****点击查看****点击查看15239) |
业绩 | \ | ||
资格能力条件 | 资格情况 | ****点击查看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同时招标项目施工现场配备的最基本的管理班子人员有:项目负责人1人,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具有注册建造师证书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施工员2人、质量检查员2人,具有相应的岗位证书;安全员2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投标人已在**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办理并通过信用信息录入,拟派驻本工程的项目管理班子成员是**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录入的对应岗位人员。 | |
业绩情况 | \ | ||
异议受理部门 | ****点击查看 | 联系地址 | **县**黄排**一路9号 |
异议受理部门联系人 | 赖工 | 联系电话 | 0752-****点击查看928 |
招标投标监督部门 | ****点击查看建设局 | 联系电话 | 0752-****点击查看303 |
联系地址 | **市**县**路148号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5年7月24日 | 公示结束日期 | 2025年7月28日 |
法律法规规定和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在公示期间,凡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该项目评标、定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向招标人实名提交书面材料,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答复期间将暂停招投标活动;如招标人答复之后还有异议的,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11号令,2013年4月修订)的规定,可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提交书面投诉材料。同时,将书面材料抄****点击查看交易中心****点击查看中心****点击查看交易部(地址:**县**街道象棋路66****点击查看交易中心****点击查看中心(山水豪庭1楼)),联系电话:0752-****点击查看101)。 |
招标人:****点击查看
招标代理:****点击查看
发布日期:2025年7月24日
项目开标时间:2025-07-23
公示开始时间:2025-07-24
公示结束时间:2025-07-28
附件名称 | 附件类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