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公安局偃师分局洛阳市偃师区治安监控运维项目-成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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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 2025-03-18
洛阳****公司
联系人联系人7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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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招中标信息历史招中标信息144条

立即监控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2、采购项目名称:****点击查看**市**区治安监控运维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5年03月03日
5、评审日期:2025年03月18日
二、成交情况
包号 采购内容 供应商名称 地 址 中标金额 单位 备注信息
**政采磋商(2025)0008号-1 本项目为****点击查看**市**区治安监控运维项目,具体内容详见采购需求 ****点击查看 **省**市**区伊洛街道华夏新村D排10号 1,468,200.00 评审总得分:84.05分
序号 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点击查看**市**区治安监控运维项目 详见招标文件 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 合同签订后20日历天(完成供货、安装、调试等全部工作)服务期一年 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
三、评审专家名单
董新艳、郭志强、张东芝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参****点击查看协会印发的《**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2023】002号)文的规定计取,由成交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
收费金额:22,618.00元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点击查看政府采购网》、《**公共**交易平台(**省.**市)》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公告日即为成交通知书领取日。公告日起1个工作日内,被授权的成交人代表应到代理机构(或采购单位)指定地点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同公告日已领取。成交人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采购单位完成采购合同的签订。 2、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成交公告发布之日后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质疑(法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3.监管部门、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监督部门:****点击查看财政局 监管部门联系人:****点击查看财政局采购办 监管部门联系方式:0379-****点击查看6599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点击查看
地址:**区首**区中州路与府佑路交叉口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方式:0379-****点击查看703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点击查看
地址:中国(**)自由贸易试验区**片区高新区滨**路与火炬大桥北交汇处中电光谷数字经济产业园8号楼B栋4层
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方式:130****点击查看012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方式:130****点击查看0129
附件(4)
中小微企业声明函(投标人).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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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报告ZX202503003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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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正文.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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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委员会成员信用承诺书.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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