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所在地:**
我部于2025年09月15日 发布了2025-JQ01-W1319显控大屏、安防监控等信息化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现需对有关内容予以变更,按照军队采购相关法规要求公告如下:
采购包1: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标的1-7“会议室全彩LED屏1”,第4条参数“4.平整度:≤0.1mm,亮度:≥800cd/㎡,0-100%任意可调”调整为“4.平整度:≤0.1mm”。
第5条“5.可视角度:CHIP型LED:水平视角≥170°/垂直视角≥170°,TOP型LED:水平视角≥160°/垂直视角≥160°”调整为“水平视角≥170°、垂直视角≥170° ”。
删除第10条“10.对比度≥8000:1”。
标的1-8“会议室全彩LED屏2”,第4条参数“4.平整度:≤0.1mm。亮度:≥800cd/㎡;”调整为“4.平整度:≤0.1mm”。
第5条“5.可视角度:CHIP型LED:水平视角≥170°/垂直视角≥170°,TOP型LED:水平视角≥1
60°/垂直视角≥160°”调整为“水平视角≥170°、垂直视角≥170° ”。
删除第10条“10.对比度≥8000:1”。
标的1-9“会议室全彩LED屏3”,第4条参数“4.平整度:≤0.1mm。亮度:≥800cd/㎡;”调整为“4.平整度:≤0.1mm”。
第5条“5.可视角度:CHIP型LED:水平视角≥170°/垂直视角≥170°,TOP型LED:水平视角≥1
60°/垂直视角≥160°”调整为“水平视角≥170°、垂直视角≥170° ”。
删除第10条“10.对比度≥8000:1”。
其他内容不变
供应商一般不得以代理方式,使用受处罚供应商的产品,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确需配 套使用的,在一个项目中同一家供应商代理多家受处罚供应商产品,总共不超过30%。“受处罚供应商”是指在军队采购网内网发布的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军队采购失信名单、政府采购失信名单、装备承制单位失信名单明确的处理期限和处理范围内的供应商。 是否属于‘确需配套使用’”由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情况说明或在评审现场予以澄 清; 因保密原因无法线上提供的文件资料,投标供应商应单独密封,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随其他投标文件资料一并提交至采购机 构,逾期未提交的资料不予接受,后果自负。 二十一、查实恶意投诉,或3年内累计2次投诉理由不成立的,给予供应商3年内禁止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二十二:质疑注意事项:质疑前请预先按照采购公告附件【采购项目质疑注意事项】核对事项是否属于质疑事项,如确需质疑,请在工作时间通过电话或短信的方式联系质疑联系人,获取质疑邮箱地址。
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系人: 刘助理、陈助理(项目咨询)
办公电话: 021-****点击查看7096、021-****点击查看7095
移动电话:172****点击查看5269、158****点击查看0201(电话无法接通时,请编辑短信“项目编号+咨询
问题”发送至第一个移动 电话。)
2025年0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