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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预算:2.77万元,最终报价超过采购项目预算的为无效响应文件。
二、项目概况:人员智能识别通行管理系统于2019年启用,部署有人脸识别摄像机、人脸识别PAD、显示屏等硬件设备,并建有考勤记录及传输功能。为保障软硬件稳定运行,现采购系统维保服务。
三、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服务期满,采购人对成交供应商提供服务成果组织验收,经验收合格及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自动延期1年。
四、供应商资质: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和履行合同能力的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企业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企业近六个月中任一月份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六个月中任一月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并加盖公章);
5.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6.供应商应具备合格的服务能力(提供最近三年内与本次采购项目相似的业绩证明材料,以合同为准,合同数量不少于二份,复印件加盖公章);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
(一)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时间2025年7月17日15:00整;
(二)递交响应文件地点:远程开标,供应商无需到达现场。供应商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密封邮寄至:****点击查看(**市**区梦都大街136号金财大楼509),收件人:曾老师,电话:025-****点击查看5861(以寄达指定地点时间为准)。
六、响应文件需提供材料(格式见附件)
(一)响应函;
(二)报价表;
(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四)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以及业绩证明材料。
七、响应文件的要求:
(一)所有文件、往来函件均应使用简体中文(规格、型号辅助符号例外);
(二)响应文件由供应商按要求参考给定格式如实填写(编写),须有法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方为有效,未尽事宜可自行补充;
(三)响应文件按参考给定格式中的顺序制作,由于编排混乱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责任由供应商承担;
(四)供应商报价一律以人民币为报价结算货币,结算单位为“元”;
(五)响应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
(六)响应文件不应有涂改、增删和潦草之处,如有必须修改的,修改处必须有法人章、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的签字;
(七)响应文件应密封递交,同时注明供应商名称。
八、无效响应文件的确认:
供应商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其响应文件无效:
(一)响应文件未按规定的期限、地点寄达的;
(二)响应文件未按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
(三)不具备询价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或未按询价文件规定的要求提供资格证明文件的或提供虚假材料的(包括工商营业执照、资格证明文件、业绩证明文件等);
(四)响应文件未按询价文件规定的内容和要求填写的;
(五)最终报价超过采购项目预算及单项最高限价的;
(六)未实质性响应“项目需求”要求的;
(七)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询价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九、成交原则:
(一)评审工作由采购人负责组织,具****点击查看小组负责;
****点击查看小组对通过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的有效响应文件,根据成交标准确定成交供应商;
(三)成交标准:本项目按照最低评标价法评审,在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前提下,以提出最低报价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若同时出现多家供应商报价相同,则由采购人通过抽签方式确定唯一成交供应商。
十、采购终止:
在询价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本次采购活动终止:
(一)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二)在采购过程中符合竞争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有效报价供应商不足3家的。
十一、签订合同:
(一)合同内容由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协商一致后拟定,询价响应文件及有效承诺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二)若成交供应商在中标后10个工作日内仍未与采购人签订合同,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本次成交资格,并按递补资格与其它供应商签订合同。
十二、项目需求:
项目需求所有内容均为实质性要求,存在负偏离的视为未实质性响应询价文件,按无效处理。
(一)服务范围
序号 | 分类 | 设备名称 | 设备型号 | 数量 | 单位 | 启用 时间 | 设备现状 |
一 | 硬件 | 18 | 台 | ||||
1 | 摄像机 | 人脸识别一体机(半球)含算法芯片 | ZTF-S3.0 ZTF-X3.0 | 10 | 台 | 2019.10 | 正常运行 |
2 | 人脸识别终端 | ZTF-PV3.0 | 5 | 台 | 2020.5 | 正常运行 | |
3 | 显示屏 | 24寸液晶显示屏 | 定制 | 2 | 台 | 2019.10 | 正常运行 |
4 | 49寸液晶显示屏 | 定制 | 1 | 台 | 2019.10 | 正常运行 | |
二 | 软件 | 2 | 套 | ||||
5 | 考勤 软件 | 人脸识别比对软件 | ZTF-V3.0 | 1 | 套 | 2019.10 | 正常运行 |
6 | 考勤系统 | ZTF-V2.0 | 1 | 套 | 2019.10 | 正常运行 |
(二)服务要求
服务项目 | 服务内容 |
电话、远程支持 | 7*24 |
现场支持 | 7*8 |
应急响应 | 4小时到达现场,在48小时内解决问题。 |
系统巡检 | 每半年一次定期上门巡检,出具巡检报告。 |
第三方软件支持 | 配合采购人对接第三方软件,含配置指导以及协助故障排除。 |
网络及应用调整 | 配合采购人调整网络和应用配置。 |
数据服务 | 配合采购人数据备份,数据迁移。 |
性能优化 | 配合采购人性能优化。 |
硬件服务 | 本次维保硬件维修、更换,费用另外支付。 |
(三)服务质量
1.成交供应商应根据项目服务内容配备有经验的技术人员。
2.在对采购人人员智能识别通行管理系统进行操作时,应保证采购人数据安全,做好备份,避免数据丢失。
3.在对采购人人员智能识别通行管理系统进行操作时,成交供应商应按照采购人的要求采取严格的管理措施,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收集信息,严守数据存储与访问权限,确保操作过程不会侵犯隐私,同时保障数据安全与个人权益。
4.成交供应商在实施过程中,应充分考虑项目实施对采购人日常办公可能产生的不利影响,并采取必要的措施将风险降到最低。
(四)付款条件
1.本合同签订后,在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开具了等额有效增值税专用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支付合同价款的80%作为首付款;
2.剩余20%合同价款于合同服务期满,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在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开具了等额有效增值税专用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由采购人一次性付清;
3.如成交供应商服务不到位,影响采购人人员智能识别通行管理系统正常运行,每发生一次从剩余合同价款中扣除1000元罚金。同时,采购人有权委托第三方机构提供服务,相应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4.报价说明:
(1)报价应包含于本维保服务相关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产品设计、制造、包装、仓储、运输、保险、安装、调试、人员培训及伴随配套等所有含税费用。同时,还应包含支付给员工的工资和国家强制缴纳的各种社会保障资金,以及供应商认为需要的其他费用等。
(2)供应商的任何错漏、优惠、竞争性报价不得作为减轻责任、减少服务、增加收费、降低服务质量的理由。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