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阳县新强厂旁地块项目房屋及附属物测绘(二次)质疑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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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 2025-07-04
贵州****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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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招中标信息历史招中标信息76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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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质疑项目情况
项目序列号:****点击查看项目名称:****点击查看旁地块项目房屋及附属物测绘(二次)
品目编号:****点击查看001品目名称:****点击查看旁地块项目房屋及附属物测绘(二次)
采购代理:****点击查看
二、质疑信息
质疑供应商:****点击查看
地址:**市**区新庄路198号地矿新庄11幢301室
三、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
质疑环节:中标结果公告和中标结果更正公告
质疑内容:质疑事项1:本项目中标结果为废标,此标有内定嫌疑。
事实依据:废标原因:采购人、采购****点击查看小组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标准进行评审的,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我公司认为此标有内定嫌疑,****点击查看纪委实名举报的权利。
法律依据:根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规定,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点击查看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 我公司在中标候选人中排名第一,理应为中标人。
请求:请招标代理机构对本次评标结果重新审查。
四、调查事项及处理决定
调查事项及处理决定:答复内容:本项目在评审****点击查看公司已按照法规规定核对评标结果。****点击查看小组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标准进行评审,正是为了保证本次采购活动的公平公正,故按照法规要求将本项目作废标处理后重新开展采购活动并同时书面报告给财政部门。
五、法律依据
法律依据:《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二条 采购人、采购****点击查看小组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标准进行评审的,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并同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中华人民**国财政部令第94号,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特此答复!
六、相关附件

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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