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坝街道金梅路县乡公路升级改造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金坝街道金梅路县乡公路升级改造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于 2025-05-17
安徽****公司
联系人联系人32个

立即查看

可引荐人脉可引荐人脉707人

立即引荐

历史招中标信息历史招中标信息199条

立即监控

招标人

名称:****点击查看

地址:**市**区金坝街道

代理机构

名称:****点击查看

地址:安****点击查看开发区宝城路299号

项目名称

金坝街道金梅路县乡公路升级改造项目

项目编号

****点击查看

开标时间

2025年5月16日9时00分

第一中标候选人

名称:****点击查看、**省****点击查看公司(联合体)

地址:****点击查看办事处梅溪路393号二楼、安****点击查看经济开发区**大道58号

投标报价:****点击查看090.86元

工期:120日历天

质量标准:标段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

综合得分:92.84分

项目负责人:张纪产

证书名称:公路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

证书编号:皖234****点击查看305926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企业资质: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投标资格业绩:/

企业业绩:**县2023年县乡公路升级改造工程二标段

项目负责人业绩:1、**县2021-2022年乡镇通三级公路建设项目(发窝乡)工程三标段2、山****点击查看管理局森林防火应急道路建设项目施工第十一标

企业奖项:/

项目总工业绩:/

第二中标候选人

名称:****点击查看**公司

地址:**省宣****点击查看财政所二楼

投标报价:****点击查看226.23元

工期:120日历天

质量标准:标段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

综合得分:92.72分

项目负责人:金昊

证书名称:公路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证书编号:皖134****点击查看****点击查看02571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企业资质: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投标资格业绩:/

企业业绩:2024年**镇通津村组道路白改黑建设项目

项目负责人业绩:1、2024 年**镇通津村组道路白改黑建设项目

2、**区沈村镇联圩路(导航台段)改建工程

企业奖项:/

项目总工业绩:/

第三中标候选人

名称:****点击查看**公司、宣****点击查看公司(联合体)

地址:**省**市**区瓷都大道527号、****点击查看办事处**路17号

投标报价:****点击查看600.00元

工期:120日历天

质量标准:标段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

综合得分:92.52分

项目负责人:吴文骏

证书名称:公路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证书编号:赣136****点击查看****点击查看13119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企业资质: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投标资格业绩:/

企业业绩:G318**段美丽公路建设工程一标段

项目负责人业绩:1、G318**段美丽公路建设工程一标段,

2、国道嫩双公路齐富界至**段改扩建工程

企业奖项:/

项目总工业绩:/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被否决投标情况说明(单位、否决依据和原因)

/

公示时间

2025年5月17日-2025年5月20日

其他

一、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投标人应通****点击查看交易中心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书面提交异议。招标人联系人:张工,联系电话:0563-****点击查看170,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岑工,联系电话:130****点击查看6367。

二、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在工作时间向**区****点击查看管理局提出投诉,投标人可通****点击查看交易中心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书面提交,联系电话:0563-****点击查看570。

三、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有授权委托书,签字并加盖公章),提交书面异议。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对弄虚作假进行异议、恶意异议、一年内三次及以上异议均查无实据的投标人,将按照《**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人不良行为管理办法》进行处理。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评审情况一览表:评审情况一览表.pdf

附件(1)
评审情况一览表.pdf
下载预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