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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 名称:****点击查看 |
地址:**市**区金坝街道 | |
代理机构 | 名称:****点击查看 |
地址:安****点击查看开发区宝城路299号 | |
项目名称 | 金坝街道金梅路县乡公路升级改造项目 |
项目编号 | ****点击查看 |
开标时间 | 2025年5月16日9时00分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名称:****点击查看、**省****点击查看公司(联合体) |
地址:****点击查看办事处梅溪路393号二楼、安****点击查看经济开发区**大道58号 | |
投标报价:****点击查看090.86元 | |
工期:120日历天 | |
质量标准:标段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 | |
综合得分:92.84分 | |
项目负责人:张纪产 | |
证书名称:公路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 | |
证书编号:皖234****点击查看305926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
企业资质: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 |
投标资格业绩:/ | |
企业业绩:**县2023年县乡公路升级改造工程二标段 | |
项目负责人业绩:1、**县2021-2022年乡镇通三级公路建设项目(发窝乡)工程三标段2、山****点击查看管理局森林防火应急道路建设项目施工第十一标 | |
企业奖项:/ | |
项目总工业绩:/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名称:****点击查看**公司 |
地址:**省宣****点击查看财政所二楼 | |
投标报价:****点击查看226.23元 | |
工期:120日历天 | |
质量标准:标段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 | |
综合得分:92.72分 | |
项目负责人:金昊 | |
证书名称:公路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 |
证书编号:皖134****点击查看****点击查看02571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
企业资质: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 |
投标资格业绩:/ | |
企业业绩:2024年**镇通津村组道路白改黑建设项目 | |
项目负责人业绩:1、2024 年**镇通津村组道路白改黑建设项目 2、**区沈村镇联圩路(导航台段)改建工程 | |
企业奖项:/ | |
项目总工业绩:/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名称:****点击查看**公司、宣****点击查看公司(联合体) |
地址:**省**市**区瓷都大道527号、****点击查看办事处**路17号 | |
投标报价:****点击查看600.00元 | |
工期:120日历天 | |
质量标准:标段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 | |
综合得分:92.52分 | |
项目负责人:吴文骏 | |
证书名称:公路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 |
证书编号:赣136****点击查看****点击查看13119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
企业资质: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 |
投标资格业绩:/ | |
企业业绩:G318**段美丽公路建设工程一标段 | |
项目负责人业绩:1、G318**段美丽公路建设工程一标段, 2、国道嫩双公路齐富界至**段改扩建工程 | |
企业奖项:/ | |
项目总工业绩:/ | |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 |
被否决投标情况说明(单位、否决依据和原因) | / |
公示时间 | 2025年5月17日-2025年5月20日 |
其他 | 一、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投标人应通****点击查看交易中心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书面提交异议。招标人联系人:张工,联系电话:0563-****点击查看170,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岑工,联系电话:130****点击查看6367。 二、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在工作时间向**区****点击查看管理局提出投诉,投标人可通****点击查看交易中心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书面提交,联系电话:0563-****点击查看570。 三、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有授权委托书,签字并加盖公章),提交书面异议。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对弄虚作假进行异议、恶意异议、一年内三次及以上异议均查无实据的投标人,将按照《**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人不良行为管理办法》进行处理。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评审情况一览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