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二、项目名称:**市**区S306与苏沟大道等3个道路**信号灯及电子警察工程(二次)采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点击查看**公司
地址:**省****点击查看办事处訾营社区北陈2号
被投诉人1:**市****点击查看建设局
地址:**市**东路168号
被投诉人2:**天恒****点击查看公司
地址:**省**市**区中市办青年路11****点击查看公司7#楼411室
当事人:**市****点击查看建设局
地址:**市**东路168号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于2024年9月12日,向代理机构、采购人提出质疑,因对质疑答复不满,投诉人于2024年10月9日提交投诉书。投诉事项为:招标文件中涉及的设备要求参数,市场上完全满足要求的不足三家品牌。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94号令)第二十九条第一款第二条的规定,结合投诉人、被投诉人所提供材料,参考专家论证结果,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
六、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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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0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