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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查看公司****点击查看LE数据服务器年度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1. 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 ****点击查看公司****点击查看LE数据服务器年度采购项目采购人为****点击查看,采购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对LE数据服务器采购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详见附件1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要求:
3.1.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制造商、代理商或经销商,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三证合一),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1.2财务能力:供应商须出具近两年(2023年和2024年)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3.1.3供货业绩:供应商须提供近3年内同类物资供货业绩,并提供至少一份销售合同复印件或销售发票复印件(2022年至今)。
3.1.4履约信用:不接受近3****点击查看集团纳入“黑名单”的供应商(投标文件须提供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点击查看.cn)信用评价结果查询截图);****点击查看集团处罚期内的投标供应商(投标文件须提供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点击查看.cn)信用评价结果查询截图);不接受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相关主体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投标文件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点击查看.cn)信用评价结果查询截图);不接受投标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被授权人近三年内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点击查看.cn)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的投标人(投标文件须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截图),****点击查看集团2024年物资供应商年度信用评价为C、D级的供应商。(2022年至今)。
3.1.5其他要求:
(1)本项目不接受有关联性质的企业的报价,不得分包或转包。
(2)已经办理报名登记并且购买了采购文件。
(3)本项目采用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资格审查采取资格后审方式。
3.2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供应商须为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点击查看.cn/)注册供应商。新用户请先登录国铁采购平台完成企业用户注册并通过初审。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2025年8月20日 10:30至2025年8月24日 16:00(**时间)登录国铁采购平台(电子招标采购系统)下载电子采购文件。
4.2 采购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缴费时应注明项目名称、编号、包件号,在下载截止时间前未提供有效缴费凭证的,视为未购买采购文件。
5. 报价文件的递交
5.1 报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报价截止时间)为2025年8月28日 14:00,地点为**市**区郑和北路69号****点击查看3号楼111室。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报价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同时在国铁采购平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点击查看
地 址: **市**区郑和北路69号
邮 编: /
联 系 人:盛工
电 话: 025-****点击查看0338/185****点击查看1607
传 真: /
电子邮件:****点击查看@qq.com
网 址: /
开户银行:/
账 号: /
8.其他
8.1供应商须为“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点击查看.cn)”注册供应商,本项目采用线上方式公开报名。新用户请先登录国铁采购平台完成企业用户注册并通过初审,按流程进行并获取采购文件,具体操作方法请查阅国铁采购平台网站首页底部“帮助中心”的“常用文件”或咨询国铁采购平台客服,联系电话010-95306转8号键。
8.2.注册成功的供应商登录国铁采购平台后,点击“物资采购” →“电子招标(试)” →点击“公告”。在【公告】→【采购公告】模块下,查看谈判公告,并点击【查看】进入。
公告最下方点击“我要参与”→点击“确认参与”回到公告最上方(左侧),点击“获取文件”进入【文件购买】页面,点击【录入缴费凭证】按钮(选择购买的包件及录入投标单位联系人等相关信息)“点击上传”(上传附件信息,整个附件合并成一个.DOC文档上传,附件格式见附件2),进行报名操作。
待采购单位确认缴款凭证及报名表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或在【参与的项目】→办理中,找到已报名的项目,进入招标文件页面,点击【下载招标文件】。
8.3购买采购文件,****点击查看集团信用评价管理。购买采购文件后,不参加报价的须及时与项目负责人联系并递交弃标函。
8.4报价文件需现场递交。
8.5如涉及到须提供产品检测报告的,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检测报告真伪性查询路径(如检测机构官方网站、联系人、联系方式、邮箱等信息)或证明资料证实其真实性。若提供虚假网站网址或虚假联系信息,经查实视为提供虚假材料。
2025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