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 ****点击查看 | 资质要求 | - |
招标/采购内容 | 新校区建设项目,弱电智能化的投诉处理,弱电智能化项目 | 预算金额 | 暂未确定 |
获取标书截止时间 | - | 投标截止时间 | - |
招标单位 | | 招标联系人/电话 | |
一、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二、项目名称:
新校区建设项目弱电智能化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点击查看**公司
地址:**省**县许岭镇宏兴村杨田组54号
被投诉人1:****点击查看政府
地址:**县二郎镇文明路300-1号
被投诉人2:华春建设工程****点击查看公司
地址:**省**市**区棠溪人家沁园春6幢101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就“****点击查看新校区建设项目弱电智能化项目”于2024年10月07日向被投诉人提出质疑,被投诉人于2024年10月14日就质疑事项作出回复,因对质疑答复不满意,投诉人于2024年10月17****点击查看财政局提出投诉。
一、投诉事项: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资格要求设置不合理,智能化项目应具备施工资质要求;项目评分项中,指定特定行业的业绩要求,要求提供智能化项目业绩具有限制性;“★”参数要求提供证明材料作为评审依据设置不合理。
二、投诉请求:终止项目招标或更正招标文件,重新以符合法定要求的方式开展招标采购活动。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处理依据: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第94号令)第二十九条第(二)项。
处理结果:投诉事项1、2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投诉事项3成立,采购人、代理机构开标前发布更正公告完成整改,不影响采购活动开展。
六、其他补充事宜
****点击查看财政局
2024年12月0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