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商务条款
(一)实施周期及实施地点
1、实施周期:15 天
2、实施地点:**市市辖区**坡区
(二)报价要求:
本次报价须为人民币报价,包含:产品价、设备费、材料费、辅材费、运输费、安装费、设备调试费、培训费、驻场费以及相关驻场费用、管理费、利润、踏勘现场费等达到业主使用要求费用以及税金等项目实施涉及的所有费用。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漏报、少报皆由其自行承担责任,采购人不再补偿。
(三)付款方式:
以“先服务,后付款”的方式,供应商完成本项目后,经采购人审核后,向采购人提交付款申请并开具服务费用金额的发票;采购人在收到发票后的5个工作日内,按程序办理支付手续。
六、其他说明及要求
(一)成交原则说明:
在符合项目要求的供应商数量不少于"3家"的前提下,按综合得分最高的原则推荐成交供应商。
(二)报价说明: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成交法,供应商需在本项目规定的报价有效时间段内进行在线一次性报价,在报价截止前可修改报价。
(三)代理服务费收取说明:
本采购项目由代理机构委托实施,经采购单位与采购代理机构委托协议约定,由中标供应商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按中标金额的70%收取,由中标供应商通过公对公支付方式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
(四)其他相关费用说明:
除履约保证金外,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不得向供应商收取投标(响应)保证金、标书费、报名费及其他没有法律法规依据或影响营商环境的相关费用。
(五)采购异议处理:
项目所产生的交易纠纷由双方当事人协商处理;若对协商处理结果有异议,供应商可向采购单位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反映,做进一步处理;若对处理结果仍有异议的,****点击查看法院提起诉讼;交易纠纷****点击查看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