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山市妇幼保健院改造工程(二期)锅炉改造更正公告

昆山市妇幼保健院改造工程(二期)锅炉改造更正公告

发布于 2025-02-24

招标详情

昆山市妇幼保健院
联系人联系人30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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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引荐人脉可引荐人脉616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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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招中标信息历史招中标信息871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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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点击查看改造工程(二期)锅炉改造
品目

其他锅炉

采购单位 ****点击查看
行政区域 **市 公告时间 2025年02月24日 17:11
首次公告日期 2025年02月14日 更正日期 2025年02月24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嵇燕婷
项目联系电话 152****点击查看1991
采购单位 ****点击查看
采购单位地址 ****点击查看开发区**中路5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139****点击查看6782
代理机构名称 ****点击查看
代理机构地址 **开发区**东路707号401、501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嵇燕婷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点击查看改造工程(二期)锅炉改造

首次公告日期:2025-02-14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2025年02月28日10:30(**时间); 2.开标时间修改为:2025年02月28日10:30(**时间) 3.采购文件第四章评审办法“根据《财库〔2020〕46号》通知中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对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供应商给予价格扣除: 如供应商认定本企业为小型或微型企业,则需根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填报《中小企业声明函》。加盖公章后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电子件放置于响应文件中提交,未提交则不享受相关小微企业价格扣除政策。” 修改为“根据《财库〔2020〕46号》通知中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如供应商认定本企业为小型或微型企业,则需根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填报《中小企业声明函》。加盖公章后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电子件放置于响应文件中提交,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供应商不再给予价格扣除。”

更正日期:2025-02-23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点击查看

单位地址:****点击查看开发区**中路5号

联系人:温静花

联系电话:0512-****点击查看723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点击查看

单位地址:**开发区**东路707号401、501室

联系人:嵇燕婷

联系电话:0512-****点击查看816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嵇燕婷

电话:0512-****点击查看8160

五、附件(适用于更正中标、成交供应商)



附件:****点击查看采购文件.doc
附件(1)
JSZC-320583-KSZX-T2025-0001采购文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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