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立即查看

立即引荐

立即监控
立即查看
立即引荐
立即监控
**危险货物储罐及堆场监控监测安全设备建设运行指导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1月01日 09时30分(**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 项目背景
为深入贯彻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点击查看运输部《**作业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点击查看政府《**省关于加快**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中,关于深化危险货物**储存作业安全治理,“重大危险源企业有效应用雷电预警、气体监测、视频监控、紧急切断等‘四个系统’”和“加强压力监测、温度监测、可燃气体监测和风险预警防控”、“充分运用科技手段辅助**安全生产,推动**大型油品储罐经营企业应用紧急切断、雷电预警、气体监测、视频监控‘四个系统’和防雷防静电在线监测技术”等有关要求,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保障****点击查看安全发展,服务中心紧扣**危险货物储罐及堆场安全生产工作重点,聚焦安全管理工作重点、难点,拟开展全省**危险货物储罐及堆场监控监测安全设备建设运行指导服务项目。
二、 项目工作内容
★(1****点击查看运输部和省厅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对全省837个**危险货物储罐及堆场的紧急切断、气体监测、视频监控、雷电预警及防雷防静电监测等安全设备的配备及运行情况进行指导服务。
为深入贯彻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点击查看政府****点击查看运输部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强化**危险货物储存设施安全监控监测工作,有效防范重**全风险,坚决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结合**省**危险货物储存设施数量多、储量大、风险高的实际情况,对全省837个**危险货物储罐及堆场的紧急切断、气体监测、视频监控、雷电预警及防雷防静电监测等安全设备的配备及运行情况进行指导服务,促进全省港区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
编制**危险货物储罐及堆场监控监测安全设备建设运行指导服务表,明确指导服务项目、指导服务内容、指导服务依据、指导服务办法等内容。
现场指导服务包括文件资料查看、生产现场查看、作业抽查以及人员能力等部分。现场指导服务结束后,对照现行法律法规、相关标准规范,对发现问题进行归纳梳理。与被指导服务企业就发现问题进行逐项复核确认,充分听取被指导服务企业的意见建议,经确认后形成正式的书面文件。对于现场指导服务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或严重的安全问题,将按规定程序进行处理。
★(2)根据现场指导服务工作成果,编制《**危险货物储罐及堆场监控监测安全设备建设运行指南》(标准草案)。
为进一步强化**危险货物储存设施安全监控监测工作,有效防范重**全风险,坚决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编制《**危险货物储罐及堆场监控监测安全设备建设运行指南》(标准草案),主要内容包括工作方式、工作组织、运行重点、工作要求等内容。
三、 工作能力要求和工作成果
★(一)工作能力
供应商需具备的能力:
1.熟悉**危险货物法规标准、业务流程、安全生产工作;
2.熟悉**行业主管部门的安全管理职责;
3.具备**危险货物储罐及堆场安全管理的科研能力,具备履行项目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人员;
4.符合《****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规定应当具备的相关条件。
★(二)工作成果
1. 编制完成《**省**危险货物储罐及堆场监控监测安全设备建设运行指导服务报告》;
2. 编制《**危险货物储罐及堆场监控监测安全设备建设运行指南》(标准草案)。
四、 项目过程控制
★(一)指导服务开始实施后,成交供应商须及时上报项目工作进展情况。项目开始后,成交供应商每个阶段任务完成后,应编制并上报阶段性工作报告。
★(二)本项目须有由成交供应商和相关专家组织参与评估和成果编制工作,成交供应商项目团队和外聘专家的专业领域应至少涵盖油气储运工程、化学工程与工艺、安全工程等。
★(三)进入项目研究阶段时,****点击查看管理部门和企业实地开展座谈和调研,为开展研究奠定基础。在每项成果的建设过程中,成交供应商应与项目工作组及时沟通,按照反馈意见,及时修订工作成果,保证项目按时完成。
★(四)成交供应商须在每一家企业指导服务结束后与被指导服务企业就发现隐患和问题进行逐项复核确认,充分听取被指导服务企业的意见和建议,并经项目工作组确认后形成正式的隐患和问题清单。
★(五)成交供应商须在阶段性指导服务结束后,对照现行法律法规、相关标准规范,对发现隐患和问题进行进一步归纳梳理,向被指导服务企业提出整改措施建议。同时,须根据严重程度和整改的难易程度等因素,将指导服务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进行分级,向项****点击查看管理部门提出相关建议。
★(六)成交供应商须对指导服务发现隐患和问题的整改进行跟踪,对企业有疑义的问题进行必要的技术指导,并开展隐患和问题整改复查复核,将整改落实情况向项目工作组报告。
五、 完成项目时间
★(一)总体时间
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所有工作内容。
★(二)时间节点
1. 2024年10月-11月上旬,完成全省837个**危险货物储罐及堆场的紧急切断、气体监测、视频监控、雷电预警及防雷防静电监测等安全设备的配备及运行情况的指导服务。具体安排为:
(1)10月中旬:对**地区**危险货物储罐及堆场的紧急切断、气体监测、视频监控、雷电预警及防雷防静电监测等安全设备的配备及运行情况进行指导服务;
(2)10月下旬:对**、**地区**危险货物储罐及堆场的紧急切断、气体监测、视频监控、雷电预警及防雷防静电监测等安全设备的配备及运行情况进行指导服务;
(3)11月上旬:对**地区**危险货物储罐及堆场的紧急切断、气体监测、视频监控、雷电预警及防雷防静电监测等安全设备的配备及运行情况进行指导服务;
2. 2024年11月中旬-11月下旬,完成报告、指南编制工作。
编制《**省**危险货物储罐及堆场监控监测安全设备建设运行指导服务报告》、《**危险货物储罐及堆场监控监测安全设备建设运行指南》(标准草案)。各项内容时间进度统筹规划,同步开展。
3.2024年12月,项目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