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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开时间:4小时前 | 公 开 人:****点击查看管理人 | |||||||||||||||||||||||||||||||||||||||||||
| ****点击查看破产清算案 重整投资人招募公告 2025年12月19日,****点击查看法院(以下简称"**法院")作出(2025)粤0606破申116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债权人对****点击查看(以下简称"宽原公司"或"债务人")提出的破产清算申请;2026年1月5日,**法院以(2025)粤0606破119号《指定管理人决定书》****点击查看事务所担任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为充分发现和识别债务人重整价值,实现债务人财产价值最大化,切实提高全体债权人的清偿率,管理人依据《中华人民**国企业破产法》及《****点击查看法院破产重整案件审理操作规程(试行)》(以下简称《操作规程》)的有关规定,****点击查看法院报告并将投资人招募方案提交合议庭备案,现由管理人向社会公开招募重整投资人。为保证本次招募工作公开、公平、公正,现将招募及报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案件及债务人基本情况 (一)案件受理情况 如上文所述,**法院于2025年12月19****点击查看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6年1月5日指定管理人。本案目前处于破产清算程序,尚未正式转入重整程序。依据《操作规程》,本案最终是否能够转入重整程序,****点击查看法院出具的生效裁定为准;如后续进入重整程序,本次投资人公开招募和遴选的效力延续至重整程序,最终入选的意向重整投资人即为重整投资人,****点击查看法院和管理人另有决定外,宽原公司正式进入重整程序后不再另行招募和遴选重整投资人。 (二)债务人工商登记信息
(三)债务人资产清查、评估情况 债务人主要资****点击查看数据中心项目。该项目于2021年被****点击查看委员会评选为省重点项目,并被****点击查看改革局**发改委绿色节能项目,是打造华南地区具有****点击查看数据中心的核心载体。****点击查看中心资产在珠三角地区具有稀缺性,且债务人****点击查看政府产业布局,具备较强的重整价值。 债务人资产的专项审计、评估工作已经完成,后续将通过本公告发布渠道向已报名的意向投资人披露,意向投资人亦可以依据本公告第六部分的规定向管理人申请查阅。 上述披露****点击查看调查所得,仅供参考,不构成管理人对债务人现状的任何承诺和保证,具体应****点击查看调查所确认的最新信息、数据为准。 (四)债权申报及核查情况 截至2026年9月30日,共35位债权人向管理人申报债权,申报金额合计人民币568,190,298.94元,现据管理人审核,宽原公司目前债权总金额约为275,139,977.85元,其中普通债权28户金额合计21,450,140.35元;税款债权1户金额合计1,704,361.89元,工程价款优先债权1户金额合计12,248,985.9元;担保债权2户金额合计239,736,489.7元,另4户债权暂缓审查,此外现仍有债权人申报债权。 另经核查,宽原公司目前存在欠职工工资、经济补偿金等情况,宽原公司职工债权为453,404.31元。 最终审查结论以管理人编****点击查看法院裁定确认的结果为准。 (五)最后一轮招募的特别说明 ****点击查看法院报告并经合议庭备案,决定开展本次(暨本案最后一轮)重整投资人公开招募。本次公开招募面向全社会符合条件的主体开放,不以任何单位或个人为特定对象。本次招募结束后,如仍无法确定重整投资人或重整程序无法继续推进,管****点击查看法院申请宣告债务人破产,不再另行招募。 二、招募方式与公告期限 (一)本次招募由管理人在破产清算程序中提前启动,采用公开招募方式进行,依据《操作规程》第四章第四节的规定组织报名、资格审查、尽职调查、方案提交及重整投资人的选定。 (二)本公告通过以下渠道公开发布:**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市破产重整投融资平台。任何符合本公告规定条件的单位或个人均可自行报名参与。 (三)本公告发布期限为2026年10月27日至2026年11月26日。本公告及招募文件(含本公告附件所列全部文书样式)可通过上述渠道实时获取,意向投资人亦可随时联系管理人索取。 三、招募须知 (一)本次招募以公开、公平、公正为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募,本公告及招募文件内容对全体/任一意向重整投资人平等适用,具有相同效力。前期已表达参与意愿的意向投资人亦须按本公告规定的条件和程序报名,与其他报名人在同等条件下参与遴选,不享有任何优先地位。 (二)本公告及招募文件所披露的相关****点击查看调查所得,不****点击查看公司现状的承诺和保证。意向投资人应谨慎细致阅读本公告及招募文件,其内容仅作为意向投资人的参考,并不替代意向投资人尽职调查,管理人及委托的审计、评估机构均不为此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三)本公告不构成要约,不具有重整投资协议的法律约束力。管理人有权对本公告及招募文件内容进行调整变更、有权**招募期限或终止招募,不构成违约;相关调整、变更将及时通过本公告发布渠道通知并说明理由。 (四)意向投资人向管理人提交报名材料的,****点击查看公司现状进行投资,并接受标的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和未知的投资风险。管理人不对任何瑕疵(含显性、隐性瑕疵)承担责任;未尽事宜,管理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点击查看公司相关资质、能评指标等是否可延续、转移及继续适用,由意向****点击查看政府部门咨询了解,自行承担相关风险。 (六)意向投资人参与本次招募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差旅费、尽调费、中介顾问费等)均自行承担。 (七)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归管理人所有。管理人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如需调整有关流程、期限及条件的,将根据实际情况酌情确定、调整并及时通知已报名的意向投资人。 四、意向重整投资人资格条件 (一)基础资格条件 1.主体资格:意向投资人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不存在负有数额较大的到期未清偿债务且处于持续状态的情形。 2.资金实力:具备与拟投资规模相适应的资金实力和支付能力,能够在本公告规定的期限内足额缴纳相关保证金并按期支付投资款。 3.诚信合规:不存在与本案管理人、债权人会议成员恶意串通损害其他债权人利益的情形;意向投资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破产欺诈记录或其他严重影响其履约信用的情况。 4.多个主体可以组成联合体作为一家意向投资人参与报名,联合体须明确牵头方及各方角色分工,各成员对投资义务承担连带责任,并在报名时同步提交《联合投资协议》。 (二)优先考虑的加分项 1.****点击查看中心、信息技术、能源或相关基础设施行业投资、运营经验的; 2.在珠三角地区具有产业**和**整合能力,能够与债务人业务形成产业协同、支持债务人持续经营的; 3.投资方案中现金清偿比例较高、付款安排较快、履约保障充分的; 4.原经营管理团队或与债务人具有长期**关系的供应商、客户,在具备相应资金实力的情况下参与报名的。 五、投资人的信息披露义务与特别约定 (一)信息披露义务:意向投资人参加招募的,应如实披露重整资金来源(自有资金、融资安排及融资可行性),并承诺资金来源合法;拟提交的《重整投资方案》中应说明出资人权益调整、债权调整、债权清偿及后续经营方案等具体计划。提供虚假资金证明或隐瞒重大事项的,管理人有权取消其报名、中选资格,已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已签署《重整投资协议》的,管理人有权解除协议并追究其违约责任。 (二)参与本次重整投资各方权利义务的特别约定:1.被确定的重整投资人应与管理人签署《重整投资协议》,协议应载明投资价款、支付安排、履约担保、违约责任、重整失败情形下投资款偿还、费用负担及相关责任等条款;2.重整投资人未按《重整投资协议》约定支付投资款或履行其他义务的,管理人有权没收其保证金、解除协议,并依序递补或重新招募;3.《重整计划》未获债权人会议表****点击查看法院裁定批准的,《重整投资协议》自动终止,重整投资人已付款项依法处理,各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投资人存在欺诈等过错情形的除外)。 六、投资人的知情权与尽职调查 (一)意向投资人要求查阅有关债务人的财产调查报告、资产评估报告、偿债能力分析报告、审计报告以及债权表等资料的,管理人应当准许。上述文件尚未制作完成的,管理人在相关文件完成后及时准许查阅。 (二)意向投资人要求详细了解债务人相关情况的,应在签署《保密协议》后,由管理人予以配合,协调开展法律、财务、业务等方面的尽职调查及实地勘察。未开展尽职调查或放弃尽调的,不影响其提交《重整投资方案》,但视为其已充分知悉并接受债务人现状。 (三)意向投资人应遵守《保密协议》约定,不得将查阅取得的资料、信息用于本次招募及投资决策以外的目的,不得向无关第三方泄露。违反保密义务的,管理人有权取消其资格并追究相应责任。 七、报名方式与报名材料 (一)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2026年10月26日)起至2026年11月26日17时30分止,公告期满即截止报名。 (二)报名方式:意向投资人应将报名材料电子版发送至管理人工作邮箱:****点击查看@qq.com(发送邮件后请务必电话告知管理人),并将纸质版材料一式贰份同步密封邮寄或现场提交至管理人处。通过邮寄方式提交的,送达时间以管理人收到纸质邮件的时间为准,请意向投资人合理预留在途时间。 (三)管理人联系方式:联系人:杨律师、钟律师。联系电话:0757-****点击查看2473、****点击查看2222,189****点击查看6955,155****点击查看1954。 报名文件邮寄及现场提交地址:**省**市禅**汾**路十八号雅庭国际十****点击查看事务所(****点击查看管理人收),邮编:528000。管理人工作时间:工作日9:00-12:00,14:00-17:30。保证金缴付账户信息请意向投资人联系管理人获取。管理人账户如下: 户名:****点击查看管理人 账号:811****点击查看****点击查看01970387 开户行:****点击查看公司**乐从支行 (四)报名材料清单(一式贰份,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 1.《重整投资意向书》(原件):内容包括拟参与的投资方式、投资金额的大致区间、初步方案设想等; 2.主体资格证明文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报名的,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及个人财产状况说明; 3.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如委托代理报名); 4.企业情况介绍:股权结构、主营业务、近一年主要财务数据或审计报告、行业经验及类似重整投资案例(如有); 5.重整资金来源及合法性说明、银行存款证明或其他履约能力证明; 6.《承诺函》(原件):承诺所提交材料真实准确、如实披露资金来源、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未被列入失信名单、自愿承担投资风险、同意接受债务人现状投资、同意按本公告及招募文件规定的程序参与遴选并受其约束、中选后按期签署《重整投资协议》并履行全部义务等; 7.联合体报名的,还需提交《联合投资协议》,载明牵头方、各方分工及连带责任安排; 8.报名保证金缴付凭证(见本公告第八部分)。 报名材料不符合本公告要求的,管理人可要求限期补正;逾期未补正或补正后仍不符合要求的,视为未有效报名。 八、保证金 (一)报名保证金:意向投资人应在报名后三日内向管理人指定账户缴纳报名保证金人民币壹佰万元(大写:壹佰万元整,¥1,000,000.00)。未按期足额缴纳报名保证金的,报名无效。 (二)履约保证金:提交《重整投资方案》的意向投资人,应在提交《重整投资方案》的同时,将报名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并补足至人民币伍佰万元(大写:伍佰万元整,¥5,000,000.00)。 (三)保证金的退还与没收:1.未被确定为重整投资人的意向投资人,管理人在确定重整投资人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原路退还其已缴纳的全部保证金;2.经初步审查合格并缴纳保证金后,债权人会议选定重整投资人时落选的,其保证金按前项处理;3.被确定为重整投资人的,履约保证金自动转为《重整投资协议》项下的投资价款的一部分或履约担保,以协议约定为准;4.被确定为重整投资人后无正当理由拒不签署《重整投资协议》或拒绝、拖延履行义务的,管理人有权没收其保证金,并依程序递补确定其他意向投资人为重整投资人;5.提交虚假材料、隐瞒重大事项或未经管理人同意擅自变更联合体成员的,管理人有权取消其报名或中选资格,所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九、招募流程与时间安排 (一)发布招募公告及报名(2026年10月27日至2026年 11月26日):管理人在本公告第二部分载明的渠道发布公告,意向投资人按本公告要求提交报名材料并缴纳报名保证金。 (二)初步审查:管理人对报名材料及保证金缴纳情况进行初步审查。经初步审查合格并缴纳保证金的意向投资人,进入尽职调查及方案提交阶段。 (三)尽职调查(2026年10月27日至2026年11月26日):本次招募尽职调查期限和报名期限重合,经初步审查合格的意向投资人按本公告第六部分的规定行使知情权、开展尽职调查,如有投资意向,请尽快报名后缴纳保证金开展尽职调查。 (四)提交《重整投资方案》(截止2026年11月26日17时30分):意向投资人应以密封方式向管理人提交《重整投资方案》及履约保证金(或补足凭证)。《重整投资方案》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国企业破产法》第八十一条规定的重整计划草案要素的相应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投资报价及总价构成;2.投资款支付安排(付款进度、支付方式、资金保障);3.债权调整方案及债权清偿方案、清偿率测算;4.出资人权益调整建议(如有);5.债****点击查看数据中心项目的续建、运营、资质延续及能评指标使用安排);6.重整执行的期限及监督安排;7.重整失败情况下投资款的偿还、费用负担及相关责任的安排;8.其他有利于提高债权人清偿率和方案可行性的内容。《重整投资方案》不得附有任何假设性、条件性或反向前提,否则视为无效方案。逾期未提交或未足额缴纳履约保证金的,视为退出本次招募,管理人无息退还其已缴纳的保证金。 (五)重整投资人的选定(2026年11月27日至2026年12月15日):依据《操作规程》第四章第四节的规定,按下列规则选定重整投资人: 1.仅有一家意向投资人经初步审查合格并缴纳保证金、提交有效《重整投资方案》,且其方案具有可行性的,****点击查看法院备案后,可直接确定该意向投资人为重整投资人; 2.有多家意向投资人经初步审查合格并缴纳保证金、提交有效方案的,由债权人会议选定重整投资人。管理人将依法召集债权人会议(非现场会议方式),向全体债权人公开各意向投资人的《重整投资方案》要点(涉及商业秘密的部分按《保密协议》及债权人保密承诺处理),并按以下规则选定: (1)经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过半数同意,并且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二分之一以上的意向投资人,即为重整投资人; (2)经表决所有意向投资人均不符合前项标准的,其中一家意向投资人获得同意的表决人数、债权额比例均超过其他意向投资人的,该意向投资人即为重整投资人; (3)经表决所有意向投资人均不符合前两项标准的,仅有两家意向投资人参与表决的,获得较多债权人支持的即为重整投资人;超过两家意向投资人参与表决的,由债权人会议对获得最多债权人人数同意和最多债权额同意的两家意向投资人再次表决,获得较多债权人支持的即为重整投资人。 债权人会议亦可在表决前依法通过符合本案特点的其他选定规则,一经通过即对全体债权人适用。 3.选**果由管理人书面通知各意向投资人,****点击查看法院备案。 (六)签署《重整投资协议》(选**果确定后5个工作日内):管理人应与被确定为重整投资人的意向投资人签署《重整投资协议》,重整投资人应在协议签署之日起【30】日内按协议约定支付首期投资款。被确定为重整投资人后无正当理由拒不签署协议的,管理人有权没收其保证金并依序递补或依法另行处理。 (七)重整计划草案的制作、征求意见与表决:管理人依据《中华人民**国企业破产法》第八十一条及《操作规程》的规定,结合重整投资人提交的《重整投资方案》制作《重整计划草案》。草案除载明法定内容外,还将全面披露债务人的破产原因、资产和负债状况、清算和重整状态下普通债权的清偿率比较、有关债务人资产的重大不确定事项等;普通债权不能获得全额清偿的,草案将包含出资人权益调整的内容。草案制作过程中,管理人将征求债权人意见,涉及出资人权益调整的,还将征求出资人意见。草案制作完成后依法提交债权人会议分组表决,涉及出资人权益调整事项的设出资人组表决;管理人将依法提前通知全体债权人会议召开时间、地点及表决安排,公开《重整计划草案》供债权人查阅。 (八)后续程序:《重整计划草案》经债权人会议****点击查看法院裁定批准后生效,管理人及重整投资人按照《重整计划》执行。《重整计划草案》未****点击查看法院裁定批准的,管理人与重整投资人可协商修改后再次表决,或依法转入破产清算程序。 (九)本次招募失败的后续安排:如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本次招募失败,管理人将不再启动新一轮招募,****点击查看法院****点击查看公司破产,转入破产财产变价、分配等清算程序:1.公告期限届满无有效报名,或无任何意向投资人经初步审查合格并缴纳保证金的;2.无任何意向投资人提交有效的《重整投资方案》的;3.经债权人会议选定仍无法产生重整投资人的;4.《重整计划草案》未获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且未依法再次表决通过、****点击查看法院裁定批准的。 十、重要风险提示 (一)本案目前处于破产清算程序,能否转****点击查看法院生效裁定为准,意向投资人应充分评估程序转换风险。 (二)意向投资人应当独立做出价值判断,自行独立承担投资风险。管理人对债务人的资产负债、经营情况、资产权属、瑕疵担保等不作出任何明示或默示的承诺和保证。 (三)意向投资人报名前应仔细阅读本公告及招募文件,一旦提交报名材料即视为完全知晓并同意遵守本公告及招募文件的全部规定。联合体报名的,联合体各成员均视为已分别知晓并同意遵守全部规定。联合体成员在报名后至《重整投资协议》签署前,原则上不得变更成员;确因特殊原因需要变更成员的,应提前书面报告管理人并获得书面同意,管理人有权重新审查变更后联合体的资格条件;未经管理人同意擅自变更成员的,管理人有权取消该联合体的报名或中选资格,所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四)本公告发布之后,部分信息、数据可能有所变化,具体应以各意向重整投资人自行尽职调查的情况为准。 (五)欢迎符合条件的各****点击查看公司重整投资。特此公告。 附件:1.重整投资意向书(样式);2.承诺函(样式);3.保密协议(样式);4.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样式);5.授权委托书(样式)。 ****点击查看管理人 二〇二六年十月二十六日 附件 附件模板.pdf ****点击查看中心投资推介.pdf ****点击查看破产清算案重整投资人招募公告2026.****点击查看.pdf ****点击查看中心简介.pdf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