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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查看(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 ****点击查看(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就 ****点击查看校园监控改造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点击查看校园监控改造项目
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及预算金额
1、采购需求:针对学校操场、教室、过道、廊道、厕所门口等容易发生学生碰撞的场所进行监控改造。现有监控约40个(需对现有监控存储进行整合),本次采购监控120个,共约160个监控设备,所有监控设备需满足存储时间不少于90天。详见第四章项目需求。
2、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3、预算金额:44.3万元
4、最高限价:44.3万元,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报价,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5、供货期:合同签订后45个工作日内所有货物全部安装完成。
6、质量要求:合格;
7、付款方式:货到现场并安装调试完毕,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价的97%,余款3%在质保期满后一次性支付(不计息)。
8、质保期:三年
9、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三、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通用资格要求
1.满足《****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1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身份证为正、反面);
1.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投标供应商成立不满一年无需提供);
1.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供应商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
1.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在“信用中国”网站(www.****点击查看.cn)、“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点击查看.cn)查询,无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响应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投标时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不符合要求或未提供的,响应文件无效。
注:本项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参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2011]300号)中第(二)条:工业。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接受/不接受)。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四、公告期限
自招标公告在“****点击查看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网站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五、获取招标文件
地点:招标文件在****点击查看(**市**西路450号国泰大厦1号楼16楼)代理部购买。
售价:300元/份,售后不退。
时间:2025年08月13日至2025年08月19日(工作日**时间上午9:30-11:30,下午2:30-5:30)。报名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授权委托书原件(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影印件)。
供应商如确定参加投标,请如实填写《供应商参加投标确认函》(详见采购文件尾页)并按要求回复(电子邮箱:****点击查看@163.com,联系电话:0514-****点击查看0756),同时需与采购代理机构经办人确认是否收到《供应商参加投标确认函》,回复接收截止时间:2025年08月20日17:00。如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去做,将自行承担所产生的风险。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点击查看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网站发布的信息或更正公告。
六、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投标文件接收开始时间:2025年09月02日09:00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5年09月02日09:30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点击查看开标室(**市**西路450号国泰大厦1号楼16层)
投标文件接收人:张娜
七、投标文件开启
投标文件开启时间:2025年09月02日09:30
投标文件开启地点:****点击查看开标室(**市**西路450号国泰大厦1号楼16层)
八、其他补充事宜
1、集中考察或召开答疑会:无
2、本次招标响应文件制作份数要求:一式伍份(一份正本,肆份副本) ,每份投标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若副本与正本不一致,以正本为准。供应商制作的纸质版响应文件,须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签字、盖章。电子版投标文件一份(电子版为正本的扫描件PDF格式,U盘形式提交(单独密封)、随纸质文件一并提交)。当电子版投标文件和纸质正本投标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投标文件为准。电子版投标文件用于辅助评标和存档,投标人需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
3、本招标文件中斜体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响应条件,为必须遵守的条件,如不满足将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4、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项目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询问、质疑由采购人负责答复。
5、本项目执行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文件。
6、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九、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一)代理机构:****点击查看
联系人:杨梅、张娜
电话:0514-****点击查看0756
地址:**市**西路450号国泰大厦1号楼16层
(二)采购单位:****点击查看
联系人:许老师
联系电话:0514-****点击查看0939
地址:**市**西路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