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县市政热力管网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丰县市政热力管网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于 2025-04-11

招标详情

丰县汉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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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招中标信息历史招中标信息26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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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热力管网建设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市政热力管网建设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点击查看,建设资金来自财政,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市政热力管网建设项目进行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基本情况

2.1项目名称:**市政热力管网建设项目

2.2工程地点:本项目位于****点击查看:**东环路、西至**路、北至**路、南至徐丰线。

2.3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2.4招标范围:本项目共计敷设各种规格供热管网85356米,其中DN600管网5229米,其中DN500管网14950米,DN400管网21113米,DN300管网27728米,DN200管网16336米;新增居民小区二级供热管网70.5万平方米;建设二级换热站44座,破除并修复路面面积115999.0平方米;购置安装热网仪表、配套管线及监控设备。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全部内容。

2.5工期:1年,具体开竣工日期以实际施工日期为准

2.6最高限价:28723.80万元

2.45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2.8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1个标段,本招标公告为第 1 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的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以上资质,同时具备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压力管道GB2》,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是指: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项目负责人不得在其他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安全员、施工员任一职务(已在绿化养护、市政养护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安全员、施工员视为有在建工程)。

注:以上在建工程是指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4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5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须取得《**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

3.6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

4、获取招标文件:

本公告发布时间为 :2025年04月11日。

4.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5年04月11日至2025年05月12日,每天上午9:00-11:00,下午15:00-17:00;

4.2招标文件获取地点:**市**区绿地商务城领海3号楼1705,联系人:胡工 电话:132****点击查看2323;

4.3招标文件(含电子版)售价:300元/份,无论中标与否,均不予退还;

4.4本招标文件通过现场报名,获取招标文件提交的资料: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以上加盖鲜章)。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场提出或文档发布至http://www.****点击查看.cc/。

5.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05月12日14时30分。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可重新进行招标或采取其它方式招标。

5.2开标时间:2025年05月12日14时30分。

5.3 开标地点:**市**区绿地商务城领海3号楼1705。

6.资格审查: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45.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在http://www.****点击查看.cc/发布。

8.评标方法: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分法。

9.其他

9.1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以他人名义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中标资格,招标人有权拒绝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9.2、询问和质疑

****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点击查看公司提出询问;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将质疑问题加盖单位公章后发至“采购代理机构公共邮箱****点击查看@qq.com”。投标人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9.2、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以所发布的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发布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投标人关注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及附件,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9.3、终止招标

终止招标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终止公告,以“终止公告”的形式通知已经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发布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投标人关注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点击查看

联系方式:180 6845 5556

联系人:张元力

地 址:**省**市****点击查看里街道**南路西侧23号

本项目-招标进度跟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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