栾川县公安局森林派出所办公用房改造装修项目-成交公告

栾川县公安局森林派出所办公用房改造装修项目-成交公告

发布于 2025-09-28
河南****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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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招中标信息历史招中标信息327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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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2、采购项目名称:****点击查看森林派出所办公用房改造装修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5年09月15日
5、评审日期:2025年09月28日
二、成交情况
包号 采购内容 供应商名称 地 址 中标金额 单位 备注信息
**政采磋商(2025)0192号-1 ****点击查看森林派出所办公用房改造装修项目 ****点击查看 ****点击查看政府南楼215号 1,460,000.00 评审总得分:97.8分
序号 名称 施工范围 施工工期 项目经理 执业证书信息
1 ****点击查看森林派出所办公用房改造装修项目 本项目施工图纸、答疑(如有)、工程量清单及竞争性磋商文件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60日历天 朱艳龙 豫241****点击查看****点击查看02896
三、评审专家名单
田冰冰、张一航、李世煌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参照**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计算标准(豫招协〔2023〕2号)文件标准计取。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向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
收费金额:16,600.00元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点击查看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点击查看交易中心网》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公告日即为成交通知书领取日。公告日起1个工作日内,成交供应商应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同公告日已领取。成交供应商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点击查看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 2、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成交结果公告发布之日后7个工作日内,通过**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提出质疑或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函应符合采购文件规定),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3、监管部门:****点击查看财政局 监管部门联系人:****点击查看财政局 监管部门联系方式:0379-****点击查看1029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点击查看
地址:**市**县**乡君**路
联系人:张警官
联系方式:198****点击查看206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点击查看
地址:**市洛****点击查看中心1号楼2007室
联系人:周女士
联系方式:191****点击查看279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女士
联系方式:191****点击查看2796
附件(4)
中小微企业声明函(供应商).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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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正文.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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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委员会成员信用承诺书.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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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报告(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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