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红塔区春和卫生院全自动血细胞分析仪试剂、电解质分析仪试剂、被服及监控设备采购项目(第3包)

玉溪市红塔区春和卫生院全自动血细胞分析仪试剂、电解质分析仪试剂、被服及监控设备采购项目(第3包)

发布于 2026-09-28

招标详情

玉溪市红塔区春和卫生院
联系人联系人6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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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引荐人脉可引荐人脉747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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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招中标信息历史招中标信息200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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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查看全自动血细胞分析仪试剂、电解质分析仪试剂、被服及监控设备采购项目(第3包)

预算金额:¥20800 元 采购方式:

项目需求详情

1.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2.项目名称:****点击查看全自动血细胞分析仪试剂、电解质分析仪试剂、被服及监控设备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询比采购;
4.采购预算:¥81800.00元,其中:第1包¥25000.00元,第2包¥15000.00元,第3包¥20800.00元,第4包¥21000.00元。
5.最高限价:详见第四章采购清单,供应商的竞标报价不得超过采购清单中的最高限价,否则按无效响应处理;

6.采购需求:****点击查看全自动血细胞分析仪试剂、电解质分析仪试剂、被服及监控设备采购,共分为4个标包,第1包:全自动血细胞分析仪试剂耗材,第2包:电解质分析仪试剂耗材,第3包:被服,第4包:监控设备。(注:第1、2包为订单式采购,每批次根据采购人的需求及供货数量,在规定的时间及地点进行供货服务,据实结算)。具体详见第四章采购需求。

7.1第1、2包合同履行期限为:三年,合同一年一签。经采购人年度综合考核合格后续签下一年度合同,若考核不合格,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且不赔偿成交供应商任何损失。(说明:服务期内,因上级部门或国家政策调整,需要统一管理或统一配送本次采购内容,则执行上级部门或国家最新政策规定。若影响合同执行的,合同自行终止,采购人对此不承担违约、赔偿、缔约过失等责任,且不给予任何形式的补偿);
7.2第3、4包合同履行期限为: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20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如有)、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
8.质量要求:达到国家、行业现行标准并满足采购人使用功能要求。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标。

项目名称:

计划编号:

计划名称:

服务周期: 20天 天

报价方式: 价格

评选方式: 综合评分

最低价相同评审办法:

采购成本价: ¥0

服务地址:

询价通知书: 询价通知书

联系人:

座机电话:

报名开始时间:

报名结束时间: 2026-10-10 15:00:00

发布时间: 2026-09-28 11:53:06

采购编号: YNYXA050****点击查看****点击查看62580389

采购单位: ****点击查看

供应商数量: 报名供应商不足二家流标。

允许1家中选

是否需要上传响应文件:

供应商资格: 1.满足《****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适用于自然人参加投标情形)。
1.2供应商自行承诺符合《****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及《****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相关要求。
1.3在“信用中国”网站(www.****点击查看.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点击查看.cn)中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1.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注: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企业或微型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第1包、第2包供应商为代理商的,所投产品属第二类医疗器械的应具有《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属第三类医疗器械的应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第1包、第2包供应商为制造商的,使用自身生产的产品投标时所投产品属第一类医疗器械的应具有《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属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的应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注:属于医疗器械的,按《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要求提供,其他不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不作强行要求。

异议处理项: 如有异议请电话咨询采购人,采购流程问题请咨询平台运营。

附件(1)
询比采购公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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