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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及其他法律、法规之规定,****点击查看受采购人委托,对 “智能哨兵”交通预警设备工程 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项目概况:
1、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2、项目名称:“智能哨兵”交通预警设备工程
3、主要实施内容:采购“智能哨兵”交通预警设备30套,工作内容包括不限于交通队报审、设备采购、安装、调试、验收交付等所有内容。
4、项目工期:40天
5、最高限价:42.6万元。
6、采****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政策情况:(1)落实预中小企业采购,评审时中小企业产品执行价格折扣优惠政策。(2****点击查看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并将其视同小微型企业;(3)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政策: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对财政部财库〔2019〕18号和财政部财库〔2019〕19号文公布的节能环保产品品目清单中的产品实行优先采购;对节能产品品目清单中以“★”标注的产品,实行强制采购。供应商须提供具有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认证证书方能享受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政策。
二、合格的供应商:
1、符合《****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具有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机电工程)二级及以上资质。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三、磋商文件的获取
合格的供应商可于2025年8月22日-2025年8月28日,9:00 - 11:00 , 13:00 - 16:00 到 **市**区宝杨路1850号3号楼4楼 领取招标文件。
携带资料:1、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2、法定代表人证明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600元,现金支付。
注: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时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四、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
1、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2025年9月3日 14:30: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2、磋商时间:2025年9月3日 15:00:00(以抽取专家时间为准)
五、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和磋商地点
1、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市**区宝杨路1850号3号楼4楼。
2、磋商地点:**市**区宝杨路1850号3号楼4楼。
3、开标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证明(加盖单位公章);
(2)出席人员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响应文件1正2副(纸质文件)并密封;盖章电子版响应文件(电子文件拷入U盘)。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点击查看
地址:**市**区沪太路2009号
联系人:邢李杰
电话:021-****点击查看5112
采购代理机构:****点击查看
地址:**市**区宝杨路1850号3号楼4楼
联系人:田果枝
电话:159****点击查看32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