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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名称
口述档案资料采录项目
二、项目报价
本次采购价为人民币4万元,超过本限额的报价将作为无效报价处理。
三、项目实施周期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15日。
四、项目内容
口述档案资料采录项目,资金总额为4万元,项目内容包括:****点击查看档案馆(省方志办)要求对相关人员进行口述史料的采录工作,共采录4次,每次40分钟—1小时,供应商需提供采录设备(摄像机、麦克风、灯光设备等),将采录内容转换成文字稿,并将采录的音视频文件按照要求进行整理和编目。
五、供应商资格
1.报价人须具备相关的业绩和服务能力,且符合《****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招标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4.本项目不接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供应商参与投标。
六、截止时间
2025年2月12日17:00时(以收件时间为准)。
七、报价文件提交方式
通过邮寄或上门交件的方式,将报名资料报送至**省**市**区中**路469号****点击查看(收件人:张女士,联系电话:0311-****点击查看3863)。报名资料(一式三份)包括:采购供应商资料简介、项目履行能力业绩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其居民身份证(如有代理人,还须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居民身份证)、营业执照、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授权委托书、服务方案(包括人员配置、保密事项等),报价单。以上资料需加盖单位公章并胶装成册。其中报价单需单独密封加盖单位公章。
经择优筛选后,我单位将主****点击查看公司洽谈。****点击查看公司不再通知,材料恕不退回。
八、联系事项
咨询联系人:张女士 0311-****点击查看3863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附件:报价单(样表)
****点击查看档案馆
(****点击查看委员会办公室)
2025年2月6日
附件
报价单(样表)
项目名称 | 口述档案资料采录项目 |
报价单位 | 报价单位全称(公章) |
报 价 | 元 |
分项明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