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公安厅交通管理总队福州高速公路支队交通技术监控设备采购项目

福建省公安厅交通管理总队福州高速公路支队交通技术监控设备采购项目

发布于 2025-08-08

招标详情

福建省公安厅交通管理总队福州高速公路支队
联系人联系人0个

立即查看

可引荐人脉可引荐人脉815人

立即引荐

历史招中标信息历史招中标信息0条

立即监控

****点击查看关于交通技术监控设备采购项目的比选公告

一、采购项目内容

(一)项目标的名称及内容(详见附件设备参数和安装位置)

1.项目名称: ****点击查看交通技术监控设备采购项目

2.项目最高限价:9万元

3.项目单位:****点击查看

4.交货要求:见响应方案,纳入评审范畴

5.本项目交货地点:采购单位指定地点

6.质保期:自货物验收合格之日起计,质保期不少于3年

(二)本项目供应商资格及要求

1.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需提供复件并盖供应商公章;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3.供应商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成交候选人,不得确定为成交人(供应商须提供①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国裁判文书网、信用中国相关查询证明材料并加盖供应商公章;②不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的相关承诺函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1****点击查看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点击查看管理部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3)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4****点击查看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4.本项目的技术参数不得低于采购人所需产品设备参数(详见附件),供应商须提供技术参数响应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5.4响应方案中须响应交货地点(采购单位指定地点)、交货要求、质保期(自货物验收合格之日起计,质保期不少于3年)等商务条件以及报价,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注:供应商不满足以上资格及要求的,将视为无效报价。

(三)项目评定办法

1.采购人将结合产品参数、报价、商务条件,按照最低评标价法(所有响应方案满足比选要求的前提下,报价最低的供应商做为成交候选人),确定供应商。

(四)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相关要求

1.材料报审:响应单位在 2025 年 8 月 13 日上午 9 : 00 前,将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密封外盖骑缝章,并且在信封封面注明“采购项目名称”,递送到**省**市杨桥中路118号三楼。逾期递交的响应文件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不予接收;

2.不允许转包中标(成交)项目,一经发现立即终止合同。

(五)项目报价及服务要求

1.本项目在规定预算内按总额进行报价(含税)(包含免费安装调试、布控等全部费用),超出预算金额的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2.本项目所有设备均要安装调试接入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管理平台,并保证正常运行。

(六)项目联系方式

单 位:****点击查看

地 址:**市**区杨桥中路118号3楼

联系人:郑警官

联系电话:158****点击查看5705

****点击查看

2025 年 8 月 8 日

本公告为比选公告,涉及开标等表述为固定模版,具体内容详见公告正文。

附件(2)
附件2安装位置.xlsx
下载预览
附件1设备参数.xlsx
下载预览
关键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