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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查看虚拟录播教室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
****点击查看虚拟录播教室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点击查看虚拟录播教室建设项目的潜在申请人应在“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点击查看.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1月01日14:30时前提交响应文件。 1.磋商条件 根据《****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及《****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点击查看受采购人****点击查看的委托,对****点击查看虚拟录播教室建设项目进行招标采购。 2.项目概况与采购需求 2.1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2.2项目名称:****点击查看虚拟录播教室建设项目 2.3预算金额:506010.00元 2.4最高限价(如有):506010.00元 2.5采购需求:采购高清摄像机、音频处理器、录播系统软件、移动录播管理软件、高清云台摄像机等,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六章采购需求”; 2.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完成交货、安装及验收。 2.7供货地点:****点击查看; 2.8质保期:整体质保不低于3年,设备故障非人为损坏的提供免费更换或维修,质保期自设备验收合格之日起计。 2.9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地方现行相关质量标准及验收规范及采购人要求; 2.10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2.11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3.磋商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满足《****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扶持中小微企业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点击查看政府****点击查看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扶持中小企业政策:针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工程项目为3%)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的产品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4.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4.1时间:2024年10月22日至2024年10月28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4.2地点: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https://www.****点击查看.cn/)。 本项目不发放纸质采购文件,磋商申请人可自行在“政府采购云平台”下载采购文件(操作路径: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项目采购-获取采购文件-找到本项目-点击“申请获取采购文件”),电子响应文件制作须基于“政府采购云平台”获取的采购文件编制。 4.3网上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本采购文件获取时间内,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https://www.****点击查看.cn/)”,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采购文件及其他采购资料。 (一)若供应商未办理数字证书(CA)的,可选择办理**壹证通CA。CA申领链接:http://yzt.****点击查看.cn/cms/ca0063.html**壹证通CA可支持线上、线下两种办理方式,并提供7*24小时全天候客户服务支持,客服热线400-****点击查看-0628。(紧急CA办理电话:199****点击查看6369)政府采购云平台支持多家CA服务商,供应商可自行选择办理。 (二)数字证书(CA)****点击查看政府采购云平台,企业账号与数字证书(CA)进行绑定,凭企业数字证书(CA)进行项目报名及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三)按上述要求获取文件的供应商视为已合法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具备本项目的投标(磋商或磋商)资格。 (四)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95763进行咨询,数字证书(CA)问题可咨询24小时技术支持热线400-****点击查看-0628(紧急办理可拨:199****点击查看6369) 注:**省外供应商在政采云平台办理的其他CA可直接使用,无需重复办理。 5.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5.1截止时间:2024年11月01日14:30时(**时间)(自竞争性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磋商申请人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1日)。 5.2开标时间:2024年11月01日14:30时(**时间) 5.3地点:****点击查看二楼会议室(**市**街27号)。 注:①磋商申请人应按照本项目采购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响应文件,并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https://www.****点击查看.cn/)”,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响应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 ②磋商申请人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https://www.****点击查看.cn/)”提交电子版响应文件时,请填写参加远程采购活动经办人联系方式。并于开标当日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 6.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7.其他补充事宜 7.1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点击查看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云平台”上发布,磋商申请人应在递交响应文件前随时查看,以获取最新信息。因磋商申请人未及时查看网站信息导致的一切不利后果由磋商申请人自负。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内容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7.2磋商申请人满足《****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7.2.1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证明文件; 7.2.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2023年10月至今任意3个月的税收及社会保障缴费凭据,成立不满三个月的磋商申请人提供相关说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磋商申请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7.2.3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1年度至今任意一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供应商成立时间不足1年的,可提供自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点击查看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资金存款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7.2.4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相应的证明材料(书面声明或承诺书); 7.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磋商申请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7.4信誉良好,当前未因不良行为记录被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或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点击查看.cn/)失信被执行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点击查看.cn)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 7.5磋商申请人的法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7.6为支持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政策功能,鼓励磋商申请人使用保险/保函替代投标、履约保证金,支持磋商申请人基于成交项目进行应收账款融资。磋商申请人可登录【****点击查看政府采购金融服务平台】进行了解。 直达链接:https://jinrong.****点击查看.cn/luban/finance/honghe 注:只有完全满足以上条件的磋商申请人,才可参与投标。磋商申请人为满足以上条件虚报材料的,一经查实,该响应文件将作废标处理。 8.联系方式 8.1采购人:****点击查看 地址:**省**州**市银****点击查看水库旁杏林路 联系人:马老师 电话:0873-****点击查看536 8.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点击查看 地址:**市**街27号 联系方式:代工189****点击查看8102、0873-****点击查看99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