亘元公司煤炭灵新矿到国能****点击查看公司综合物流询价采购(2025年09月20日)
亘元公司(新能源)
**编号 | 交易方式 | 当前状态 | 报价开始时间 | 报价结束时间 |
****点击查看 | 综合物流询价采购 | 报价中 | 2025-09-20 09:53:48 | 2025-09-23 09:53:47 |
产品类型 | 装货站 | 卸货站 | 交易数量(吨) | 拦标价 |
运力>物流站点>物流卸货站 | 灵新矿 | 国能****点击查看公司 | 450000.00 | |
最小交易量(吨) | 最大交易量(吨) | 交易保证金类型 | 交易保证金金额(元) | 交易保证金支付截止时间 |
450000.00 | 450000.00 | 无保证金 | 0.00 | -- |
交货日期起止时间 | 合同需方 | 其他信息* | | |
2025-10-01 ~ 2026-12-31 | ****点击查看 | 结算付款方式说明 拉运末煤。运输费为当月结算,运费核算周期同当期煤炭结算周期,结算办理完毕后,30个工作日内付款,****点击查看公司结算及付款时间为准,届时付款至中标****点击查看银行账户。计划运量为暂估量,最终以实际运量为准(总量不突破招标计划量),实际结算金额按照实际运量计算。每个结算周期内,以收货单位地中衡计量数据为结算数据,同时对磅差(国家行业标准允许磅差除外)、质差及合同约定的其他条款核算后出具物流运输数据结算单,经收货单位签字确认、发标方业务部门审核后,中标承运商向发标方开具符合国家规定税率、发标方所在地税务部门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9%),办理结算手续。在合同履行期限届满后,中****点击查看公司签订《结算协议》,双方对实际拉运量与总价款进行确认。如该条款与后期合同有差异,则以最终合同为准。以上拟定运输数量为参考值,具体按照实际拉运量执行。注:1.投标报价中须包含2元/吨管理服务****点击查看公司提取,具体操作方法为在双方签订运输合同时,合同运输单价以中标价下浮2元/吨执行)。2.以上拟定运输数量为参考值,具体按照实际拉运量执行(总量不突破招标计划量)。3.必须使用纯电动重卡或氢燃料电池重卡运输,车总长度小于18米,高度小于4米,不允许后翻。 考核条款 路损为0.5%。如遇特殊情况,经甲乙双方协商执行。在上述路损范围内,按甲方指定收货单位检斤数量结算运费;超出路损的部分,损耗量按结算当期内累计差值核算,从乙方运输费结算款中扣除,扣除费用=超出的损耗量*煤炭价格。具体条款,详见合同。如该条款与后期合同有差异,则以最终合同为准。实际交货日期以合同约定为准。运输方式:六轴自卸。 一、结算须知: (一)结算及付款周期:原则上,运输费当月结算,运费核算周期同当期煤炭结算周期(上游用户单位需在每月23日前予以确认),承运商结算当月25日前办理完毕后,于次月付款。遇特殊情况,****点击查看公司结算及付款时间为准,届时付款至中标****点击查看银行账户。 (二)招标计划运量为暂估量,用户及承运商上下游合同均实行单线路计划总量控制,最终结算以实际运量为准(总量不突破招标计划量),实际结算金额按照实际运量计算。每个结算周期内,以收货单位地中衡计量数据为结算数据,同时对磅差(国家行业标准允许磅差除外)、质差及合同约定的其他条款核算后出具物流运输数据结算单,经收货单位签字确认、发标方业务部门审核后,中标承运商向发标方开具符合国家规定税率、发标方所在地税务部门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9%),办理结算手续。 (三)如出现数据差异,双方核对后于次月调差。在合同履行期限届满后,双方须签订《结算协议》,确认实际拉运量与总价款后,根据甲方财务制度流程进行最终结算和付款。 二、报价须知及价格调整(※郑重提示投标人需仔细祥读、充分了解以下内容及第十三条“承运商退出原则”※) (一)投标人要充分研判以下因素(包含但不限于),合理慎重报价: 1.税率变化、当地政府政策变化、能源(电、氢燃料)价格变化、交通管制、超限治理、公共卫生事件管控、法定节假日;收货地车辆管理、限行要求。 2.季节及天气变化、新能源车辆保有量、道路状况。 3.收货单位收货时间、数量要求;收货时间、详细地点、数量、收货人、联系人变更;产品保护条件、运输车辆必须安装符合用户单位规定的车载视频监控设备、电动篷布装置。 4.发货单位及关联单位安全管理制度、培训管理制度、考核制度等相关制度要求、管理方式(模式)等。 5.发货单位及关联单位产量限制,装、卸车时间限制、煤炭**、水分过大、收发货单位磅差等原因造成的路损超过合理损耗值、计划运量的波动或临时调整等影响因素。 6.承运商必须按照自身实际运力情况,谨慎选择线路进行投标,需确保在10月15日前配备充足的符合规定、可立即投入使用的新能源运输车辆,若无法达到要求,则按照“承运商退出原则”第2条进行违约弃线处理,该线路由发标方再次组织发标。 7.运输车辆须符合国家公路道路运输要求,严格按照标准载重吨位(以下简称“标吨”)进行运输。具体标吨数值按照国家相关交通运输法规执行。运输过程中的一切风险损失由承运商承担。 8.用户及发标方**的第三方车辆在途管理平台的管理制度、定位、监控、安全管理等硬件设施及软件系统、考核制度、管理方式等。 9.运输车辆需安装定位监控硬件和软件系统,可视化监控实现全覆盖,信号取自原车北斗系统。自行选择符合要求的道路运输监控运营服务商,并与用户及发标方沟通接入集中监控系统。 (二)运输车辆定位监控系统 所有运输车辆必须安装符合国家部级标准、发标方及用户单位认可的定位、可视化监控、安全管理等硬件设施及软件系统,信号取自北斗系统,车辆在运输途中须确保北斗信号正常,轨迹及视频无中断。中标承运商自行选择具备专业资质、具有网络安全等级第三级认证、良好信誉及丰富经验的道路运输监控运营平台,负责定位监控系统的日常运营、维护与数据管理。上述硬件和软件系统安装及其他相关任何费用由中标承运商自行承担。货物安全监管车辆可视化设备接入要求: 1.设备支持国家部级标准协议,能够进行数据推送。 2.设备必须是单北斗双频定位。 3.设备安装必须符合四路720P及以**清可视化监控,摄像头安装位置为:(1)驾驶人员位置一个;(2)车头朝前一个;(3)车顶观察车厢一个;(4)车头侧面能看到车身后方的一个。 4.道路运输监控系统具备可接入北斗货物运输安全监管平台,可接入甲方及用****点击查看集团****点击查看公司燃料监控)平台的条件,并确保视频数据不低于15天的存储条件。在接入过程中,中标承运商需无偿向甲方及用户单位提供相关账号信息,配合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与数据接口,按照发标方要求的时间节点和技术标准完成接入工作。 5.接受车辆运行全程的监督管理,监控系统能够实现轨迹偏移、设备异常等报警功能,如车辆在运输途中发生偏离预设线路、中途停留、事故等异常行驶情况,须及时告知甲方并采取妥善措施避免甲方可能产生的损失。若设备出现故障必须在48小时内维修完毕。 (三)承运商需按照分项线路进行投标,根据自身承运能力,可选择单个或多个线路进行投标,各线路所有投标均以人民币报价,报价(元/吨﹒公里或元/吨)要求精确到小数点后二位,均为含税价。 (四)投标报价中须包含2元/吨管理服务费(此费用由发标方提取,具体操作方法为在双方签订运输合同时,合同运输单价以中标价下浮2元/吨执行)。 ※请投标单位投标前认真、仔细审阅并熟知公告及招采要求,充分了解市场运力、运价、厂矿两端装卸车情况及相关因素后做到精准投标报价。※ 三、投标单位资质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 ****点击查看政府相关部门核发的货物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等相关资质证件。 (三)投标人须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够开具国家规定的交通运输类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或近3个月内开具的同类发票扫描件。 (四)投标人必须是经过审核通过的已入围亘元物流新能源承运商版块,且已完成投标保证金缴纳。 四、成交(中标)原则 参与询价的承运商,应在考虑了上述报价要求后,对所参与的询价项目进行报价,报价需注明线路单价、总价,报价时间截止后,发标方将按照各标段总价“最低价中标”及“价格相同,报价时间在先的中标”的原则进行评审。 (一)首次询价公告时间设定为72小时(紧急询价24小时);至公告截止时间,提供报价的承运商少于3家或所有报价均高于控制价,须发布二次询价,二次询价时间设定为24小时。 (二)至二次询价截止时间,报价承运商少于3家的,有效报价最低的承运商中标,如所有报价均高于拦标价则由发标方对该询价项目控制价、运量等重要招标因素进行调整后,重新发布询价公告。 (三)出现中标单位弃标的,则由发标方重新发布询价公告。 五、中标代理服务费收取 服务费收取。****点击查看集团电子商务平台竞价交易中标代理服务费按实际到厂运输量乘以0.16元/吨收取,服务费由中标承运方承担。 六、履约保证金 (一)履约保证金:通过准入的承运商在参加具体竞标项目前应已按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承运商中标后其投标保证金直接转为履约保证金,每中标一条线路,均须按照该线路暂估金额补缴履约保证金,补缴标准如下: 1.每线路暂估金额在500万元及以内的,增加保证金10万元。 2.每线路暂估金额在500万元-1000万元及以内的,增加保证金15万元。 3.每线路暂估金额在1000万元以上的,增加保证金20万元。 ※履约保证金须在线路中标日(询价截止日)起5日内缴纳,未能按约定向甲方缴纳履约保证金的,或缴纳履约保证金但未签订合同的,视为乙方自动放弃中标权利、终止签订该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回,并按“承运商退出原则”第2条进行处理。※ (二)****点击查看银行履行保函业务。如有中标项目,招商银行将按照发标方向其出具的履约保证金应交金额汇总表及相关资料,将承运商投标保函转为履约保函,不足部分由中标承运商按照要求进行补缴。 (三)承运商也可通过向发标方指定账户汇入指定金额,****点击查看银行汇款回执单,账户信息如下: 名称:国能**煤业****点击查看公司 纳税识别号:916****点击查看****点击查看083794X 单位地址:****点击查看园区德胜西路3号 开户银行:****点击查看公司**德胜支行 开户银行行号:999****点击查看****点击查看0600 (四)承运商在履约周期内,如发生因违约等原因,导致履约保证金不足时,须及时进行补充,确保其履约保证金账户中金额不少于应缴纳履约保证金金额。履约保证金的退还,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执行。 (五)发标方收取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等,主要是为了确保承运商在响应询价项目或后期履约时遵守相关规定,相关保证金的后期退还、扣除等管理原则,须按****点击查看银行财务付款相关流程及双方签订合同的相关条款办理,承运商在缴纳保证金前,应了解相关规定,凡按照要求缴纳相关保证金的承运商,则视同认可后期退还、扣除保证金相关规定。 七、承运商退出原则 (一)承运商在投标截止前提出退出或弃标的,不影响正常询价(竞价)工作的,可不做禁止投标限制和违约处罚。 (二)承运商在中标后,24小时内放弃中标的,按照中标线路对应金额扣除履约保证金。扣款金额以该承运商保证金账户中金额为上限。且发标****点击查看公司,承运商自违约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参与任何招标业务。 (三)如承运商因承运能力不足导致违约,不能继续履行线路运输的,发标方有权终止该线路的运输任务且双方签订解约合同,并扣除该线路履约保证金,扣款总金额以缴纳的履约保证金和应付运费总额为上限。且发标****点击查看公司,承运商自违约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参与任何招标业务。 (四)如承运商在合同签订后,因发生违法违规行为、偷盗掺假等煤炭质量问题、安全事故等造成违约的,发标方有权终止该承运商所有线路的运输任务,且双方签订解约合同,除扣除该承运商违约线路履约保证金外,还将按合同约定扣除该承运商相关违约金,并承担给发标方、被服务单位(收货方)带来的所有损失。且发标****点击查看公司,除承运商永久性不得参与任何招标业务外,责任车辆及人员不得参与任何运输及相关业务。 (五)因中标承运商原因终止履约,在发标方新承运单位未确定前,中标承运商须继续按照合同条款履约,直至新承运单位交接完成。 八、运输考核 承运商应详细阅读《煤炭运输服务合同》中各项违约相关条款,并遵照执行。详见附件。 九、应急措施 为确保完成运输计划量,保证用户单位生产运营的连续性,当出现以下情况之一,且用户单位判断确需增加运力以保障煤炭供应时,可启动应急措施: (一)用户单位出现库存预警; (二)用户单位出现主要卸车设备(如皮带)停机检修等紧急情况,需立即提升运力; (三)其他因素影响,经用户单位判断确需启动应急运力的情况。 如发生以上情况之一的,用户单位应以书面形式发出《启动保供运输通知》,明确要求可增派非新能源车辆进行运输。待以上情况解除后,用户单位以书面形式通知恢复新能源(纯电动、氢能源)车辆运输。 附件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