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公告]团风县学校“互联网+明厨亮灶”系统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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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 2025-07-29

招标详情

湖北团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联系人12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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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招中标信息历史招中标信息92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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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信息公告
项目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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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点击查看学校“互联网+明厨亮灶”系统建设项目
公告发布时间 2025-07-29
开标时间
2025-08-19 09:00
标书获取时间 至 2025-08-19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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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查看学校“互联网+明厨亮灶”系统建设项目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点击查看学校“互联网+明厨亮灶”系统建设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一毂清风电子招投标平台(网址:www.****点击查看.cn)网站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8月19日09点00分(**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BJZ2025-011

2、项目名称:****点击查看学校“互联网+明厨亮灶”系统建设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88.8460万元

5、最高限价:85万元

6、采购需求:****点击查看学校“互联网+明厨亮灶”系统建设项目(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天内交付

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9、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0、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否

11、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为:10%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点击查看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政府采购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和《关于落实稳住经济一揽****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鄂财采发[2022]5号)中针对于中小微企业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小微企业享受政策优惠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本项目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①在“信用中国”网站(www.****点击查看.cn****点击查看政府采购(www.****点击查看.cn)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不良行为记录;

②供应商须具有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因保险、银行、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的特殊性,允许其法人的分支机构参加本次投标活动,本招标文件中所有的法定代表人均指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同时,分公****点击查看公司的企业资质证书、人员资质证书及其它相关证明材料)。

三、投标文件的获取:

1、时间:2025年07月30日至2025年08月05日(**时间)。

2、地点:一毂清风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址:www.****点击查看.cn)。

3、方式:本项目交易网站为一毂清风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址:www.****点击查看.cn),供应商应在此网上完成主体机构注册并办理电子签章。供应商登录网站进行报名,报名成功后,在上述规定时间内自行下载电子版的投标文件。

4、办理网上主体机构注册及电子签章相关事宜可拨打电话400-****点击查看-9919或咨询客服(QQ:****点击查看80906或****点击查看645290)。

5、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5年08月06日00点00分(**时间)

2、截止时间:2025年08月19日09点00分(**时间)

3、地点:通过一毂清风电子招投标平台进行上传。

五、开启

1、时间:2025年08月19日09点00分(**时间)

2、地点:2025年08月19日9:00至9:30时之间进入一毂清风电子交易平台使用电脑远程解密开启文件,并在线开标。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参照****点击查看建设厅【鄂建文〔2023〕35号】关于印发《**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参考标准(试行)》的通知规定标准计取,由成交人向代理机构支付代理服务费。

本项目公告及其它信息均在**县公共**交易网、一毂清风电子招投标平台上发布。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点击查看

地址:**省**县**大道14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点击查看

地址:**县**镇步行街维也纳对面一栋一楼

联系方式:131****点击查看344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帆

电话:131****点击查看3445

发布时间:2025年0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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