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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查看受****点击查看的委托,拟就**市**区公共道路停车位提档升级项目工程方案及初步设计服务(第2次采购)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洽谈。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市**区公共道路停车位提档升级项目工程方案及初步设计服务(第2次采购)
2、项目概况:建设内容主要包括道路停车泊位基础设施改造工程,智慧停车系统、新能源充电桩安装等工程。项目工程建设费用约1000万元,根据项目建设需要,需进行方案设计、初步设计采购。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预算(最高限价):8.73万元
5、采购内容:本次采购内容主要为项目的详细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阶段设计文件,具体服务内容以采购人最终发出的通知为准。
6、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5日历天内完成方案设计及初步设计(含概算),成果文件应通过发改部门审批。
7、质量要求:提交的成果必须符合国家及地方现行规范和标准要求,各阶段及专项文件满****点击查看政府主管部门审查审批要求。
8、建设地址:**区。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1、满足《****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法律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以上内容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六章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格式要求上传“供应商资格声明承诺函”)
2、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点击查看.cn)、中国政府采购网( )查询,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磋商截止时由采购人代表或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点击查看.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点击查看.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的主体信用记录,****点击查看小组签字确认后归档留存。)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磋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的磋商;(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六章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格式要求上传“供应商资格声明承诺函”)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下列设计资质要求之一:(上传资质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①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②具备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③具备电力行业(送电工程和变电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供应商须以独立身份参与本项目磋商。
供应商在制作响应文件时,应对照上述资格审查条件上传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原件彩色扫描件,****点击查看小组和采购人将不予采信。
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供应商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三、获取采购文件:
1、获取时间:2025年9月5日至2025年9月16日14时30分。
2、获取方式:本项目实行网上下载采购文件。供应商须注册成为****点击查看**公司招标采购平台 网员后,方可登录至网员专区下载电子采购文件及相关资料,供应商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采购文件的,其报价将被拒绝。(具体操作参见《****点击查看**公司招标采购平台(供应商)操作指南》)。
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1、截止时间:2025年9月16日14时30分。
2、递交地点:网上递交。供应商应当在磋商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或手机CA证书(标证通)登录****点击查看**公司招标采购平台(http://58.****点击查看.22:8060/)将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供应商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招标采购平台将拒收响应文件。未采用“网上递交”方式递交响应文件的,视为放弃报价。磋商截止时间与磋商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五、磋商:
1、磋商时间:2025年9月16日14时30分。(**时间)
2、磋商地点:本项目采用不见面磋商方式,各供应商无需到现场进行解密及磋商。
3、解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时,使用加密其响应文件的CA数字证书或手机CA证书(标证通)进入“****点击查看**公司招标采购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包)进入项目流程,点击开标解密按系统提示进行在线解密。
4、磋商:登录“****点击查看**公司招标采购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包)进入项目流程,****点击查看小组是否发起磋商/磋商报价或澄清相关事项,并按系统提示进行多轮报价或澄清回复操作。
六、公告期限:自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公告发布的媒体:****点击查看**公司招标采购平台
八、联系方式:
采 购 人:****点击查看
联系地址:**省**市**区银河路118号百联慧谷A15-419
联 系 人:杨思可
联系电话:189****点击查看5909
代理机构:****点击查看
联系地址:****点击查看南路35****点击查看广场A座写字楼5楼
联 系 人:徐晓玲
联系电话:0717-****点击查看566-8042
时 间:2025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