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所在地:无
我单位拟对 软件开发服务、视频监控设备等信息化集成设备采购项目 进行采购,为确保采购活动公平公正和充分竞争,现将需求参数进行网上公示,广大供应商可以对需求参数的完整性、合理性、公正性提出意见建议,防止出现倾向性、排他性内容。
一、项目名称: 软件开发服务、视频监控设备等信息化集成设备采购项目
二、项目概况:
| 序号 | 采购标的 | 数量 | 单位 | 核心产品 |
| 1 | 全景摄像机 | 4 | 台 | 否 |
| 2 | 飞行跟踪摄像机 | 28 | 台 | 是 |
| 3 | 综合布线 | 4 | 项 | 否 |
| 4 | 视频存储设备 | 4 | 台 | 否 |
| 5 | 交换机 | 4 | 台 | 否 |
| 6 | 显示终端 | 4 | 台 | 否 |
| 7 | 辅材设备 | 4 | 套 | 否 |
| 8 | 平台运行服务器 | 4 | 台 | 否 |
| 9 | 跟踪监控软件 | 1 | 台 | 否 |
项目预算:867万元。
三、技术参数、要求:
详见附件。
四、公示时间: 2026年05月20日 - 2026年05月26日
五、反馈渠道
(一)如对采购需求有任何意见建议,可在公示期内下载本公告附件2,填写《项目需求公示意见建议反馈表》,经与我部联系人沟通后,采取专人送达、传真、邮寄、电子邮件等方式递交至我部,也可通过军队采购平台反馈意见建议。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详细具体、理由充分、实事求是,不得有意排斥其他潜在供应商。反馈材料应当写明供应商名称并逐页加盖单位公章,为提升意见建议采信程度,建议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二)对于本项目的供应商资格要求,有国家强制要求但未写明的,当事人可以明确指出并提供依据材料。
(三)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建议,将作为我部论证完善采购需求和商务要求的参考依据,是否采纳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我部也不作书面回复。采购需求、资格条件等相关要求最终以本项目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七、采购机构及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助理(电话无法接通时,请编辑短信息“项目名称及编号、咨询问题”发送至移动电话)
办公电话:028-****点击查看8675(服务热线值班电话);028-****点击查看8635(联系人办公电话)
移动电话:191****点击查看5031
传真:028-****点击查看8698
地址:**省**市**区华彩路1号
监督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刘干事
办公电话:028-****点击查看8610
移动电话:无
2026年0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