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炎陵县高素质农民培训机构遴选公告

2025年炎陵县高素质农民培训机构遴选公告

发布于 2025-0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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炎陵县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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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县高素质农民培训机构遴选公告

****点击查看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省2025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实施方案》****点击查看农办发〔2025〕61号)文件精神,为确保我县高素质农民培训工作的开展,现向社会公开遴选高素质农民培训机构,承担2025年**县的高素质农民培训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基本条件

1.机构资质。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培训相关职能、资质或与培育主题相关的主营业务范围。

2.基础条件。具备可容纳50人以上的培训教室、配备与申报培训专业(如粮油、黄桃、农机、文旅、农村电商等)相适应的现代教学设施设备(如投影仪、电脑、专业教具等)及对****点击查看基地。

3.师资队伍。具备与申报培训专业相匹配的专兼职教师队伍。教师应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实践经验和教学能力。

4.财务信用。培训机构财务管理制度健全、运行规范;近三年重大财务违规记录和不良征信记录。

5.管理能力。具有健全的培训机构管理制度(教学管理、学员管理、财务管理、安全管理等);承担政府委托培训项目或类似规模培训的组织管理经验;良好的学员组织动员和日常管理能力。

6.后续跟踪服务能力。具备基本的后续跟踪服务意识和初步方案,能为学员提供一定期限的技术咨询、信息推送等基础服务。

二、遴选程序

(一)发布公告。在****点击查看公众号网站发布遴选公告、方案及评审得分表,明确申报条件、程序、时间、材料要求等。

(二)机构申报。符合条件的培训机构在规定时限内提交纸质材料。申报材料包括:申报书、法人登记证书、师资队伍清单及证明材料、****点击查看基地证明材料、2025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实施方案、后续跟踪服务计划等资料。(参照附件2:2025年**县高素质农民培育机构遴选评审评分表)。

(三)评审。评审小组依据《2025年**县高素质农民培育机构遴选评审得分表》(附件),结合申报材料对参选机构进行独立量化评分。按总得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形成培训机构遴选初步建议名单,提交农业农村局党委(班子成员)会议确定。

(四)公示。入选培训机构名单经局党委(班子成员****点击查看农业农村局公众号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接受社会监督和实名举报。

(五)签订协议。公示无异议后,由****点击查看党委(班子成员)会讨论决定分配培训任务。签订培训协议。

三、报送时间

2025年9月5日下午18点前,逾期不予受理。

四、联系方式

****点击查看2号楼310室农村社会经济和事业股

联系人:郭惠斌 137****点击查看1326 黄远太:139****点击查看7672

附件:

1、**县高素质农民培育机构申报表

2、2025年**县高素质农民培育机构遴选评审评分表




****点击查看

二0二五年九月二日


附件(1)
2025年培育机构遴选评审申报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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