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基本信息
售后服务要求
踏勘需求
采购产品需求清单
序号 | 商品分类 | 产品名称 | 参考品牌 | 参考型号 | 计量单位 | 采购数量 | 是否允许进口商品报价 | 现货要求 | 原装正品要求 | 技术指标 |
1 | 视频会议系统及会议室音频系统 | 会议室音频系统 | 迈拓维矩、797、AUDIO、声艺 | 技术指标及服务标准内列明 | 台 | 1 | 否 | 是 | 是 | 参数: 一、品名及型号:①迈拓维矩HDMI矩阵1台,型号:MT-H2M88H,HDMI 8进8出4K60Hz;②797AUDIO会议话筒8个,型号:CR9118G;③声艺调音台1台,型号:EFX12,12路。 二、单位:矩阵1台、会议话筒8个、调音台1个。 三、意向价格:70760元。 四、品牌要求:我方一直使用参考商品,若供应商响应商品非参考品牌及型号,商品参数应正偏离参考商品、并提供厂家出具满足参数证明,加盖厂家鲜章的扫描件,详细参数以参考商品厂家数据为准。 五、报价应包含运输、装卸(分散送至指定位置)、安装、税金等一切费用,使用人无需另行支付其他费用。本项目为预估半年需求,接到中标通知书后,按照我方要求提供每批次送货清单,分批次送货,未送达货物,供应商应提供代储库房,保证在接到送货清单后24小时内送货至指定地点,所有货物验收合格后开具发票结算。 七、根据比价采购规则第3条,供应商参与报价则表示默认满足并接受采购需求项目要求。 八、根据比价采购规则第4条,供应商报价不得高于采购人设定的初步意向价格和供应商上架在售的同款商品价格。 九、根据比价采购规则第7条,比价报价期间,供应商只能报价一次,报价后不可修改报价产品的技术参数、服务标准、证明链接、产品报价等任何信息。响应品牌、响应型号等信息显示不全视为未响应本次报价需求。 十、根据比价采购规则第11条,产生成交结果后,供应商应72小时内确认订单,不可不确认订单或以商品价格错误、商品无库存、物流无法配送等不正当理由取消订单。我方确认成交供应商后,供应商应立即按要求签署合同,无正当理由拖延签署合同或拒不履行合同者,按恶意投标处理,所造成延误损失由确认成交供应商承担,我方保留向采购监管部门投诉权力。 ※十一、供应商资质审核及报价管理专项条款 在采购过程中,有效避免供应商存在恶意报价及以次充好行为,我方可以进行以下强制性要求: 1、基础资质提交 供应商参与报价时须同步提交以下文件(加盖公章): ①品牌授权文件: 若为品牌代理商,需提供品牌方授权书(原件扫描件),授权范围需覆盖所投产品类别及期限。 若为经销商,需提供逐级授权链文件(从品牌方到供应商的完整授权链路)。 ②合法来源证明: 非授权代理情形下,需提供采购合同+对应批次进货发票(原件扫描件),证明产品来源合法。 说明:两种材料二选一即可。 2、报价合理性核查 出现以下情形之一视为报价异常: ①报价低于电子卖场同品类产品平均成交价10%或其他供应商平均报价10%; ②报价低于生产厂家公开出厂价5%。 供应商需额外提交成本构成说明,包括: ①原材料采购单价及发票复印件 ②生产/运输成本明细 ③利润核算依据 未提交或无法合理解释成本构成的,视为无效报价。 ※十二、供应商样品管理及验收条款 1、样品提供义务 供应商应在接到我方中标电话后,提供所报产品的封存样品(需注明产品名称、规格、型号、批次等信息),样品数量不少于1件。 2、样品验收标准 我方将对样品进行质量检测/功能测试/外观核验,检验合格后予以封存留存,作为后续验收比对基准。 3、验收要求 采购验收若发现货物与封存样品存在材质、规格、性能、外观等任一维度不符,我方有权: ①无条件拒收全部货物。 ②要求供应商重新提供符合要求的货物。 ③已使用货物不予退还,未使用货物由供应商自行取回并承担运输费用。 若验收发现假冒伪劣产品/侵权产品,我方将: ①立即终止**。 ②按《中华人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中华人民**国产品质量法》第49条追究法律责任。 十三、违约认定及处理 1、虚假资质认定 ①伪造、变造授权文件或进货凭证 ②提供过期、失效的授权文件 ③授权文件与实际供货品牌/型号不符 2、假冒伪劣产品/侵权产品认定 ①以二等品、残次品冒充合格品(参照 GB/T 18883-2022 等国家标准) ②提供假冒注册商标商品(依据《商标法》第57条认定) 3、处理措施: ①立即取消中标资格,列入供应商黑名单,三年内禁止参与我方所有项目; ②无条件退货,供应商承担退货运费及检测费用; ③因供应商提供不合格产品或假货导致的生产延误、第三方索赔、行政处罚等全部损失,均由供应商承担全额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直接损失、间接损失及维权成本。 |
比价采购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