柘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柘城县互联网+明厨亮灶平台项目第一标段(包)变更公告

柘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柘城县互联网+明厨亮灶平台项目第一标段(包)变更公告

发布于 2026-09-21

招标详情

柘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联系人联系人9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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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引荐人脉可引荐人脉848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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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招中标信息历史招中标信息56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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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单位近五年安防类项目招标3次,合作供应商2个,潜在供应商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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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查看**县互联网+明厨亮灶平台项目

成交结果变更公示

一、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点击查看**县互联网+明厨亮灶平台项目

1.2采购编号:****点击查看

1.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1.4服务期限:3年

包段划分及采购内容:共划分一个包段

监管系统平台等,控制价:****点击查看000.00元

二、项目公告媒体:《****点击查看政府采购网》、《****点击查看政府采购网》、《****点击查看交易中心网》

三、磋商信息

磋商时间:2026年8月11日上午09时00分

磋商地点:****点击查看交易中心

磋商小组成员: 魏先勇,夏永峰,李林(业主代表)

四、变更内容

原成交结果公示内容:

四、磋商结果

经采购人****点击查看确认本项目成交供应商为:**必****点击查看公司

成交供应商:**必****点击查看公司

成交价:490000 元;大写:肆拾玖万元整

注册地址:**省****点击查看社区服务中心天智路14****点击查看创业园122室

服务期限:3年

六、主要成交标的

服务类
名称:****点击查看**县互联网+明厨亮灶平台项目
服务范围: 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
服务要求: 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
服务时间: 3年
服务标准: 满足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

八、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参****点击查看协会关于印发《**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的通知(豫招协【2023】002号)规定的收费标准执行,由成交供应商支付。

收费金额:10000.00元

现变更为:

四、磋商结果

经采购人****点击查看确认本项目成交供应商为:****点击查看

成交供应商:****点击查看

成交价:720000.00 元;大写:柒拾贰万元整

注册地址:**市**区神火大道东**路**信大楼

服务期限:3年

六、主要成交标的

服务类
名称:****点击查看**县互联网+明厨亮灶平台项目
服务范围: 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
服务要求: 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
服务时间: 3年
服务标准: 满足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

八、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参****点击查看协会关于印发《**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的通知(豫招协【2023】002号)规定的收费标准执行,由成交供应商支付。

收费金额:12240.00元

五、变更原因:

****点击查看财政局下达《****点击查看**县互联网+明厨亮灶平台项目投诉处理决定》(柘财购投(2026)1号)

投诉事项1:根据《关****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第二条第三款规定:“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根据《****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点击查看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供应商有前款第(一)至(五)项情形之一的,中标、成交无效”。

综上,根据《****点击查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二条第二项之规定,投诉事项1投诉成立,该项目中标供应商中标结果无效,请采购人依法另行确定中标供应商。

投诉事项2:

根据《****点击查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之规定,此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不成立。

投诉事项3:

根据《****点击查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之规定,此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不成立。

根据《****点击查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二条第二项之规定,投诉事项1投诉成立,该项目中标供应商中标结果无效,请采购人依法另行确定中标供应商。

现本包段依据:****点击查看财政局下达《****点击查看**县互联网+明厨亮灶平台项目投诉处理决定》(柘财购投(2026)1号)确定:中标人为****点击查看

以上情况已书面报告本级行****点击查看财政局并经同意后,进行结果变更。

六、质疑和投诉渠道

本项目结果变更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如有异议的,可以在结果公示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采购单位和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由法人代表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亲自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若回复不满意的,按有关规定向相关监督部门投诉。

七、其他补充事宜:无

八、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1、采购人:****点击查看

联系地址: **县未来大道

联 系 人: 张先生

联系电话:0370-****点击查看306

2、集中采购机构/代理机构: ****点击查看

联系地址: **市长江路弘盛国际写字楼

联 系 人: 张女士

联系电话: 0370-****点击查看266

3、监督单位:****点击查看政府采购监督管理股

联 系 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370-****点击查看108

联系地址:**县未来大道中段

****点击查看

2026年9月21日






附件(4)
柘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柘城县互联网+明厨亮灶平台项目成果文件.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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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变更.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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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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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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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情报
基本情况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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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单位近五年安防类项目共招标过 3 次; 共合作安防供应商 2
上次中标企业上次中标企业: 安徽****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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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业务: 安防, 中标 2次, 占比 100.0%
重点地区: 河南, 中标 2次, 占比 100.0%
中标业绩: 上一年中标 0 次, 中标金额 0.0
潜在竞争对手潜在竞争对手: 共 1 个, 其中与甲方合作关系紧密的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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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公司较弱
核心业务: 安防, 中标 1 次, 占比 100.0%
重点地区: 河南, 中标 1 次, 占比 100.0%
中标业绩: 上一年中标 0 次, 中标金额 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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