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商务条款
(一)实施周期及实施地点
1、实施周期:1110 天
2、实施地点:**市市辖区**区
(二)报价要求:
本次报价须为人民币报价,包含但不限于:****点击查看服务所需的人工费(含差旅费)、所需的设备或货物购买(制造)费、辅材费、运维费用、运输费、装卸费、税费、采购代理服务费等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因成交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漏报、少报皆由其自行承担责任,采购人不再补偿。
(三)付款方式:
(一)履约保证金:合同签订前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缴纳合同金额5%的履约保证金(以转账、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运维期满,无任何违约情形,采购人无息退还。
(二)服务完成并初验合格后,供应商开具发票,一次性转账付款;
六、其他说明及要求
(一)成交原则说明:
在符合项目要求的供应商数量不少于"3家"的前提下,按综合得分最高的原则推荐成交供应商。
(二)报价说明: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成交法,供应商需在本项目规定的报价有效时间段内进行在线一次性报价,在报价截止前可修改报价。
(三)代理服务费收取说明:
本采购项目由代理机构委托实施,经采购单位与采购代理机构委托协议约定,由中标供应商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4000元,由中标供应商通过公对公支付方式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
(四)其他相关费用说明:
除履约保证金外,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不得向供应商收取投标(响应)保证金、标书费、报名费及其他没有法律法规依据或影响营商环境的相关费用。
(五)采购异议处理:
项目所产生的交易纠纷由双方当事人协商处理;若对协商处理结果有异议,供应商可向采购单位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反映,做进一步处理;若对处理结果仍有异议的,****点击查看法院提起诉讼;交易纠纷****点击查看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