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港市锦丰镇人民政府电动自行车充电桩(棚)建设中标公告

张家港市锦丰镇人民政府电动自行车充电桩(棚)建设中标公告

发布于 2025-08-20
中电****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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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招中标信息历史招中标信息2165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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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二、项目名称:电动自行车充电桩(棚)建设
三、中标(成交)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社会信用代码 供应商地址 评审总得分 中标/成交金额
1 ****点击查看 913****点击查看****点击查看382125D **市**大道699-1号 80.1(均分制) ****点击查看65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名称:充电桩设备

品牌(如有):广超

规格型号:GC12-KGNX

数量:75套

单价:904元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叶**、倪卫峰、金伟中、吴功艺、范建丰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由中标人按照预算金额的如下比例进行计算并支付代理服务费:即100万元内1.5%,100~500万元内1.1%;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并支付代理服务费,也即2182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点击查看

单位地址:**市锦**沙洲大厦(华昌路718号)1307室

联系人:倪卫峰

联系电话:137****点击查看667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点击查看

单位地址:**市**市杨舍镇**新天地9幢B1305室

联系人:徐晓燕

联系电话:189****点击查看566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晓燕

电话:189****点击查看5669

十、附件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2.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点击查看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附件(2)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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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SZC-320582-SZWT-G2025-0012采购文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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