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医学院教学实验楼视频监控信号接入学校安保视频监控中心项目变更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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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 2024-1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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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医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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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4-12-13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原公告的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2.原公告的项目名称:****点击查看教学实验楼****点击查看学校****点击查看中心项目

3.首次公告日期及发布媒介:2024年12月05日在《****点击查看招采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4.原磋商时间:2024年12月20日09时00分(**时间)

二、更正信息

1.公告类型:变更公告

2.更正事项:磋商办法

3.更正内容:

3.1原磋商文件“第五章 磋商办法 5.评分标准”企业实力(12分):

1、供应商或供应商所投服务器产品制造商具备CCC****点击查看实验室资质的,得3分,提供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否则不得分。

2、供应商或供应商所投视频存储产品制造商应具备较高智能制造能力,能提供DCMM数据管理能力成熟度等级证书的,得3分。

3、供应商或供应商所投视频存储产品制造商应具备较强的技术研发实力,获得过国家技术发明奖和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的得3分,具有其中一项的得1分,提供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否则不得分。

4、供应商或供应商所投高校安全管理平台产品制造商应具备较强的新技术研发实力,可提供高水平技术支撑,具有国家新一代人工智能开放创新平台的得3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否则不得分;

现变更为:

企业实力(12分):(1)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同时具有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证书、注册信息安全专业人员证书、网络通信安全管理员证书的得 6 分,每缺少一项证书扣 2 分,不提供不得分。

(2)拟派项目团队成员(除项目负责人外)具有电子专业或计算机类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证书的每有一个得2分,本项最多得6分,不提供不得分。

3.2磋商文件中相应内容随之变动,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其他内容不变。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 购 人:****点击查看

地 址:**省**市**区金穗大道601号

联 系 人:李老师

联系方式:0373-****点击查看880

名称:中金****点击查看公司

地址:**市**区经七路15号中亨大厦7楼

联系人:周女士

联系方式:187****点击查看1235

中金****点击查看公司

2024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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