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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移动巡回诊疗服务项目(巡诊车及车载设备采购)的潜****点击查看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5年10月22日 09时30分 (**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本项目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实行电子化采购。
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项目名称:**县移动巡回诊疗服务项目(巡诊车及车载设备采购)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400,0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满足《****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1).本项目所投车辆须列入中华人民**国工业和信息化部《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提供中华人民**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公告及目录截图并进行电子签章;(2).本项目其配置产品为医疗器械的投标人须符合以下要求:①.投标人为生产厂家应具有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政策法规要求的中华人民**国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投标人为非生产厂家应具有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法规要求的中华人民**国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有效备案表(凭证)。(仅限医疗器械适用)(投标人根据自身情况须提供上述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器械经营许可证或有效备案表(凭证)的复印件并进行电子签章);②.投标产品需具有符合《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等政策法规要求的中华人民**国医疗器械注册或备案凭证。(仅限医疗器械适用)(投标人须提供上述医疗器械注册或备案凭证的复印件并进行电子签章)。(3).业绩要求:投标人近自2022年1月1日至今具有2个类似业绩(投标人须提供医疗设备销售业绩1个、医疗车车辆销售业绩1个)并提供证明性材料(注:类似业绩指医疗设备销售、医疗车车辆销售;证明性材料为:****点击查看政府采购合同以及验收合格证明性材料,以上证明性材料均是供应商自有业绩,须提供以上证明性材料的复印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时间:2025年09月30日至2025年10月13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时间)
途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未获取采购文件中选择本项目获取招标文件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时间:2025年10月22日 09时30分00秒(**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在线提交投标文件
开标地点: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开标/开启大厅参与开标
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无。
名称:****点击查看
地址:**县兴旺大道119号
联系方式:0839-****点击查看89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点击查看
地址:**省**市**县**镇兴旺东路111号兴旺大厦9-1号
联系方式:198****点击查看0000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198****点击查看0000
****点击查看
2025年0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