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璧县高级职业技术学校关于召开校园安防系统升级建设方案评审结果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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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 2025-0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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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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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评审结果

优先序为:****点击查看**公司、****点击查看**公司、灵****点击查看公司。

三、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2025年3月28日至2025年3月31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1.提出质疑的渠道和方式

若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期限届满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点击查看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省**市**县钟灵大道西段隧道西634号,联系电话:0557-****点击查看001。

2.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①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②被质疑人名称;

③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村料;

④明确的请求、主张及必要的法律依据;

⑤提起质疑的日期。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①提起质疑****点击查看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②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③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④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⑤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五、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名称:****点击查看

地址:**省**市**县钟灵大道西段634号

联系方式:胡主任 173****点击查看02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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