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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成品钢筋混凝土化粪池 物料描述:1、材质:成品钢筋混凝土化粪池 (G9-30SQF)v=30m3 2、参数要求:Φ12螺纹钢*5道/加强带,加强带宽度280mm,厚度180mm,50立方化粪池共5道,加强带耐压力每平方10吨;底层100*100mm,间距4#冷拔丝,面层400mm,行距8mm螺纹钢;罐体壁厚平均80mm,混凝土强度C40,抗渗等级P6; 3、产品制作时留存全过程带水印的影像资料,成型罐体需带厂家名称及产品型号喷码,每车附出厂合格证、检测报告单、产品质量保证书、货运清单; 4、其他未尽事宜,具体详见图纸、图集、答疑、招标文件、政府相关文件、规范等其他资料,满足验收要求 | 1座 | 不送样 | 如有疑问,请看下图。 | ||||
2 | 成品钢筋混凝土化粪池 物料描述:1、材质:成品钢筋混凝土化粪池(G13-100SQF)v=100m3 2、参数要求:Φ12螺纹钢*5道/加强带,加强带宽度280mm,厚度180mm,50立方化粪池共5道,加强带耐压力每平方10吨;底层100*100mm,间距4#冷拔丝,面层400mm,行距8mm螺纹钢;罐体壁厚平均80mm,混凝土强度C40,抗渗等级P6; 3、产品制作时留存全过程带水印的影像资料,成型罐体需带厂家名称及产品型号喷码,每车附出厂合格证、检测报告单、产品质量保证书、货运清单; 4、其他未尽事宜,具体详见图纸、图集、答疑、招标文件、政府相关文件、规范等其他资料,满足验收要求 | 6座 | 不送样 |
****点击查看**集团****点击查看公司郑重提醒:请供应商仔细阅读询价单详情后(上文和下文),严谨报价。乱报价者,或者报价单位撤单的我单位直接拉入黑名单库。
1、报价要求:
1)物料清单中的单价为含税价,报价中已经包括货物生产前准备、生产、设计、人工安装、机械以及与货物有关的所有成本和费用)。
2)报价有效期内供应商可多次报价,以最后一次确认报价为准,交易确认后卖方不能以任何理由提出涨价要求。
3)如平台有问题请联系陆:183****点击查看5392;材料问题请联系:李157****点击查看1969。
4)控制价总价为151400.00元(含税,增值税税率为13%),报价高于控制价的报价按无效报价处理。
2、收货要求:
1)计划收货时间:供方根据需方需要,下单后10天送达项目所在地。
2)收货地址:**省**市****点击查看**医院(若不能送到该地址,请勿报价)。
3、技术标准要求:
1)该产品必须符合国家标准要求及我方规格型号要求,不达标准将退货处理,所有损失由卖方承担。
4、供应要求:
1)按要求的到货时间、地点准时交货,卖方若不能按期交货,必须与我方协商达成一致,方可变更交货期。若在收货时间截止之前仍未到货,或者卖方不配合修改订单的收货时间,买方有权申请退款维权。
2)供应商应随货提供有效的产品质量证明书,****点击查看公司公章。
3)厂家先送样品,送货现场验收。
5、****点击查看公司确认材料满足我方要求,确定单位中标后,合同签订前需乙方单位缴纳合同总价的5%****点击查看公司名称:****点击查看**集团****点击查看公司 开户行及账号:****点击查看银行****点击查看公司**光彩支行 340****点击查看****点击查看800000010),如果供货中间出现材料质量与我方选型选样的不符或不满足合同清单规格要求的,发生退货导致我方窝工影响项目生产进度的,所产生的窝工、机械等费用从该批次货款中扣除;若发生类似问题超过两次的,全额扣除履约保证金并中止**;若因乙方原因单方面中止供货的,全额扣除履约保证金。合同履行完成后一个月内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
6、结算要求:
1)不接受预付款,结算采用一票制结算,发票为增值税专用发票。
2) 无预付款,乙方按照甲方的采购计划将货物分批供货到工地现场,货到工地安装完成验收合格后,每月(25日-30日)以甲方现场管理人员验收合格的工程量办理结算,乙方提供符合要求的发票入账后,视项目回款情况待工程款到账后,甲方 3个月 内支付至材料款的70%,项目供货结束且双方决算完成3个月内支付至材料款的100%****点击查看银行转账、票据、安信等其中任一或组合方式支付)。另外,乙方同意给予3个月的付款宽限期,每次结算入账乙方需提供相应增值税专用发票。如国家税收政策发生调整,按调整后的税收政策执行。
3****点击查看公司****点击查看公司名称一致。
附件:黑名单管理
纳入“黑名单”的单位,期间****点击查看集团****点击查看公司(含所属单位)所有投标活动。“黑名单”期满后,合同或业务承办部门按照“黑名单”认定流程进行报批,认为整改合格的,移出“黑名单”。
1、投标人存在以下行为之一的,****点击查看集团****点击查看公司“黑名单”管理并予以披露,期限自认定之日起不少于3年。
(1)非法以他人名义投标、弄虚作假或者恶意投诉的;
(2)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的;
(3)起诉(仲裁)建工控股或建工控股所属单位,不愿达成合理的和解或调解协议的;导致其他单位起诉(仲裁)建工控股或建工控股所属单位,并造成实际损失的;要求建工控股或建工控股所属单位协助执行或其他行为给建工控股或建工控股所属单位造成实际损失的;
(4)在“黑名单”管理处罚期内**方的法定代表人任其他**方法定代表人或实际控制人的;
(5)违反合同约定,情节严重的;
(6)其他行为给建工控股或建工控股所属单位造成损失,且拒不赔偿的;
(7)严重违反建工控股其他管理规定或建工控股认为需要纳入“黑名单”管理的。
2、投标人存在以下行为之一的,****点击查看集团****点击查看公司“黑名单”管理并予以披露,期限自认定之日起暂定5年。
(1)在招投标过程中相互串通投标的;
(2)以提供虚假业绩等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
(3)违反合同约定,情节严重且拒不改正的;
(4)中标后恶意放弃中标或不按规定期限签订合同或不按时缴****点击查看银行保函)的;
(5)**过程中存在挂靠行为的。
3、纳入“黑名单”管理的投标人,存在以下情形的,自公布之日起终身禁止与其建立**关系。
(1)向建工控股或建工控股所属单位工作人员进行商业贿赂的;
(2)两次纳入“黑名单”管理的,自第二次纳入“黑名单”之日起终身禁止与其建立**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