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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324**段“公路安全精品路”质量检测项目(2025S324JPL-JC标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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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争性比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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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工 | 联系人电话0518-****点击查看282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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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工 | 联系人电话157****点击查看8684 |
S324**段“公路安全精品路”质量检测项目(2025S324JPL-JC标段) | 标段编号****点击查看-01 | ||||||
竞争性比选公告 S324**段“公路安全精品路”质量检测项目(2025S324JPL-JC标段)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点击查看运输局市级交通运输系统限额以下招标和非集中采购监管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限额以下招采一体平台”)上(网址:http://jtj.****点击查看.cn/map_cgjg/portal)获取竞争性比选文件。 1.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1 项目编号:2025S324JPL-JC标段 1.2 项目名称:S324**段“公路安全精品路”质量检测项目 1.3 采购方式:竞争性比选 1.4 采购预算:预算金额150000.00元,采购最高限价:按照《**省交通建设工程试验检测参考价格》(交质公〔2016〕8号文附件)收费标准的85%,报价超出采购最高限价的按无效响应处理。 1.5 采购需求 根据省厅“公路安全精品路”创建工作相关要求,按照施工图设计文件,对**市S324实施穿城镇路段、重点交叉路口优化提升,高风险路段交安设施精细化处置,接入口归并整治,事故多发路段安全隐患处置等工作。 S324**段东起**县燕尾港镇,****点击查看农场、图河乡、杨集镇、沂北乡、东王集乡、**县城、**乡等乡镇后接**段345省道,道路全长约74.516公里。该路段全线位于**县,是**县内一条重要的东西向主要公路,依次连接了228国道、242省道、沈海高速、204国道、长深高速公路等多条国省道干线公路。 本项目范围全长 57.941km(不含其中与G204 国道共线段的16.575km), 其中起点至陆庄立交桥(G25高速入口)段44.451公里段为一级公路,其余13.49km段为二级公路。本项目为S324**段部级“共公路安全精品路”创建工作提供质量检测服务。 1.6 合同履行期限 3个月,以采购人指令为准。 1.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2.供应商邀请方式 R公告方式:本项目竞争性比选通过“限额以下招采一体平台”(http://jtj.****点击查看.cn/map_cgjg/portal)发布公告。 3.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3.1满足《中华人民**国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2023或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个年度的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 (5)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根据连财购〔2023〕4号文件精神,第(2)、(3)项可以提供《财务状况报告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承诺函》,详见第六章比选文件格式。提供该承诺函的无需重复提交对应材料。 3.2落实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3.1资质要求:(1)供应商(或供应商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试验检测机构)应具有有效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综合乙级及以上资质; (2)供应商(或供应商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试验检测机构)具有省级或以上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有效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或有效的计量认证证书。 3.3.2业绩要求 供应商2022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独立承担过国省道公路工程(或国省道公路养护工程,不含小修保养)质量检测项目。 3.3.3项目负责人要求 (1)项目负责人应具有有效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工程师资格证书(至少涵盖公路和材料(或道路)、交通安全设施专业)或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师证书(涵盖道路工程专业、交通工程专业); (2)具有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 (3)自2022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下同),担任过国省道公路工程(或国省道公路养护工程,不含小修保养)质量检测项目。 3.4其他资格要求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前,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点击查看.cn/)列入失信执行人名单、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备注:供应商提供信用中国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页截图,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点击查看.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点击查看.cn/),对供应商信用记录情况进行复核查询。查询结果以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准。 (2)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比选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比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比选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比选。否则相关响应文件均无效。 3.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评审办法 本次竞争性比选采用√综合评估法,(详见第五章评审办法)。 5.获取比选文件 5.1 时间:2025年1月14日至2025年1月21日23时59分止(**时间)。 5.2 地点:供应商登录“限额以下招采一体化平台”获取比选文件。 5.3 网址∶http://jtj.****点击查看.cn/map_cgjg/portal。 5.4 方式:供应商自行在线下载竞争性比选文件; 6.电子响应文件递交及开启 6.1 电子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与地点 时间:2025年1月26日15时00分(**时间)。 地址:电子响应文件上传至“限额以下招采一体化平台” 6.2 开启时间与地点 时间:2025年1月26日15时00分(**时间)。 地点:****点击查看运输局综合评审室(一楼东侧),**市**区海连东路16号。 网址:http://jtj.****点击查看.cn/map_cgjg/portal。 7.公告期限及媒介 7.1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日历天; 7.2发布媒介:“限额以下招采一体化平台”。 8. 其他补充事宜 8.1 本项目采购采用全流程电子化方式,不要求供应商准备纸质文件。请供应商严格按照竞争性比选文件的规定编制、提交响应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8.2 供应商进入“限额以下招采一体化平台”,完成注册等流程,选择需要获取的竞争性比选文件,信息录入后下载交易文件即可参加该项目采购活动。其他途径获取的竞争性比选文件无效,参加采购时响应文件将拒收,由此造成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系统操作流程详见采购监管——体化平台——下载中心——供应商操作手册[网]。系统操作咨询:联系电话:152****点击查看5695,联系QQ:****点击查看74595。 8.3 依法获取竞争性比选文件的供应商,不能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应当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前,通过采购监管一体化平台“放弃投标”模块,提交放弃说****点击查看中心——供应商操作手册[网])。对于未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也未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前提交放弃说明的供应商,将按照《市级交通运输系统限额以下招投标和采购供应商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给予信用评价扣分。 8.4 采购保证金收取 √本次比选不收取保证金。 8.5 本竞争性比选文件中标注★的款项为实质性响应要求和条件,如不满足将按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8.6 无论出于何种原因,采购人在采购活动开始前可对竞争性比选文件进行修改、补充或变更,其内容作为竞争性比选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请各供应商关注“限额以下招采一体化平台”网站。若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本项目有关修改、补充或变更信息,导致响应文件编制或提交失误,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9. 不见面交易注意事项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方式,通过不见面交易系统及配套硬件设备(摄像头、话筒、音响等)完成远程解密、现场疑义及回复、开标唱标(开启)等交互环节。注意事项说明如下: 9.1 不见面交易项目的****点击查看中心发布的时间为准。 9.2 采购当日,供应商可在任意地点通过参加开标会议,如自主决定抵达采购现场,请自备笔记本电脑、热点网络等(现场不提供),并提前做好调试,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因供应商自身准备原因造成的损失。 9.3 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后,工作人员将通过“限额以下招采一体化平台”进行不见面开标。 10. 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0.1 采购人信息 名 称:****点击查看 地 址:**市**区**路36-6号 邮政编码:222000 联 系 人:张工 联系电话:0518-****点击查看2826,手机:134****点击查看2779 10.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点击查看 地 址:**市**区凌洲路**大厦A座18楼 邮政编码:222000 联 系 人:李工 联系电话:/,手机:157****点击查看8684 | |||||||
否 | |||||||
1.投标人应满足资格如下条件要求:(1)资质要求:3.1满足《中华人民**国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2023或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个年度的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 (5)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根据连财购〔2023〕4号文件精神,第(2)、(3)项可以提供《财务状况报告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承诺函》,详见第六章比选文件格式。提供该承诺函的无需重复提交对应材料。 3.2落实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3.1资质要求:(1)供应商(或供应商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试验检测机构)应具有有效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综合乙级及以上资质; (2)供应商(或供应商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试验检测机构)具有省级或以上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有效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或有效的计量认证证书。 3.3.2业绩要求 供应商2022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独立承担过国省道公路工程(或国省道公路养护工程,不含小修保养)质量检测项目。 3.3.3项目负责人要求 (1)项目负责人应具有有效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工程师资格证书(至少涵盖公路和材料(或道路)、交通安全设施专业)或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师证书(涵盖道路工程专业、交通工程专业); (2)具有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 (3)自2022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下同),担任过国省道公路工程(或国省道公路养护工程,不含小修保养)质量检测项目。; (2)其他要求:3.4其他资格要求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前,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点击查看.cn/)列入失信执行人名单、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备注:供应商提供信用中国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页截图,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点击查看.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点击查看.cn/),对供应商信用记录情况进行复核查询。查询结果以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准。 (2)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比选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比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比选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比选。否则相关响应文件均无效。 3.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2025-01-14 11:22 | 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2025-01-21 23:59 | ||||
2025-01-22 17:30 | 提出异议截止时间2025-01-22 17:30 | ||||
2025-01-26 15:00 | 开标时间2025-01-26 15: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