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黄河大桥有限公司2024-2025年信息系统维保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东营黄河大桥有限公司2024-2025年信息系统维保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于 2024-11-06

招标详情

东营黄河大桥有限公司
联系人联系人4个

立即查看

可引荐人脉可引荐人脉788人

立即引荐

历史招中标信息历史招中标信息131条

立即监控

****点击查看2024-2025年信息系统维保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竞争性磋商
2024-11-06
标题名称 ****点击查看2024-2025年信息系统维保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编号 ****点击查看
有效起始日期 2024-11-06 有效截止日期 2024-11-13

一、项目概况
本项目****点击查看2024-2025年信息系统维保项目,采购人为****点击查看,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100%。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
二、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点击查看2024-2025年信息系统维保项目
2、项目类别:服务类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内容:公司机关楼宇监控系统、分中心监控室设备、收费站监控室设备、信息收费系统、收费监控系统、入口治超系统、通信系统、供配电系统、道路监控系统、道路车流量检测系统、ETC门架系统、可变信息标志系统和其他系统及其附属设施的维护。本项目一个分包,具体服务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5、预算金额:425000.0元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1、供应商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点击查看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供应商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机电工程分项一级资质或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主要管理人员资格要求:
①项目经理1人,具有公路工程或机电工程或电子工程或信息系统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自2019年1月1日以来至少具有1项高速公路机电系统维保项目负责人或高速公路机电工程施工项目经理(或副经理)的任职经历(维保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施工业绩以实际交工时间为准)。
②安全生产负责人1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4、近五年(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至少独立完成1个高速公路机电系统维保或高速公路机电工程施工项目业绩(维保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施工业绩以实际交工时间为准)。
5、供应商近三年没有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的。或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但已过限制期的。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采购文件领取
1、采购文件领取方式:线下
2、采购文件领取截止时间:2024-11-13 17:30
3、采购文件领取地点:****点击查看(**市**区**路219号-****点击查看中心1号楼515室)。
五、响应文件提交
1、递交方式:纸质文件,现场递交。
2、递交截止时间:2024-11-20 14:30
3、递交地点:****点击查看中心1号楼513室。
六、开标时间和地点
1、开标时间:2024-11-20 14:30:00
2、开标地点:****点击查看中心1号楼513室。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同时在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
八、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点击查看
地址:**市**区中兴路308号
联系人:冯主任
联系电话:0546-****点击查看015
2、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点击查看
地址:****点击查看中心1号楼515室
联系人:印女士
联系电话:153****点击查看9085
九、其他说明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1月7日8时30分至2024年11月13日17时30分在阳光采购服务平台www.****点击查看.com进行供应商注册、完善信息、搜索该项目进行报名,同时到****点击查看(**市**区**路219号-****点击查看中心1号楼515室)进行现场免费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供应商操作参见首页“服务中心-操作指南”及首页“CA数字证书办理”。因未在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报名而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供应商现场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必须提供有关证件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①营业执照、资质证书;②供应商业绩证明资料(提供合同);③拟投标项目经理职称证书、社会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及其业绩证明资料(提供合同);④拟投标项目安全生产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社会养老保险证明材料;⑤如法定代表人参加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社会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如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参加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亲自签名(或印鉴)并加盖供应商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及社会养老保险证明材料,采购人及代理机构审核后发放竞争性磋商文件。 注:①社会养老保险证明材料提供能体现供应商单位名称和个人姓名并加盖供应商公章的网上打印件;若网上打印件仅体现个人姓名(或供应商单位名称),供应商须同时提供加盖供应商公章的网上打印件及加盖注册地社会劳动保险机构章的花名册;若供应商注册地人力**和社会保障网站无法提供社会保险信息查询功能,供应商须提供体现供应商单位名称和个人姓名同时加盖注册地社会劳动保险机构章和供应商公章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社会养老保险证明材料须为自2024年1月以来连续缴纳3个月(含)以上的社会养老保险缴纳证明资料。②供应商现场领取磋商文件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供应商最终资格的确认以采购人组织的资格后审为准。③供应商业绩、项目经理业绩均可重复使用,其中,项目经理业绩证明资料须体现其姓名、任职等相关信息,若业绩证明资料中未体现姓名、任职的,须提供加盖业主单位公章的相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中须明确项目名称、涉及工作范围及参与人员姓名、任职等内容,否则不予认定。
关键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