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峪关市第十幼儿园全光网络及园区监控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嘉峪关市第十幼儿园全光网络及园区监控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详情

嘉峪关市第十幼儿园
联系人联系人1个

立即查看

可引荐人脉可引荐人脉588人

立即引荐

历史招中标信息历史招中标信息2条

立即监控

****点击查看****点击查看园区监控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点击查看委托****点击查看,****点击查看幼儿园****点击查看园区监控设备采购项目以竞争性磋商的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磋商文件编号:****点击查看

二、项目名称:第十****点击查看园区监控设备采购项目

三、预算金额:32.5万元

四、评审办法:综合评标法。

五、磋商内容:采购高清摄像头、显示器等具体以招标文件第二章采购内容及要求为准。

供货安装完成期限:签订合同后25天内完成采购安装。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营业执照。投标人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或其他非企业组织证明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文件。

(2)财务状况。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日前 18 个月内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原件扫描件,****点击查看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原件扫描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扫描件。(以出报告日期为准)投标人为自然人(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承诺函。

(3)纳税证明。投标人需提供投标截止日前缴纳的 6 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投标人为自然人(个体工商户)的,提供缴纳个人所得税凭证;没有缴纳税收记录的个体工商户提供相应的承诺函。

(4)社保缴纳证明。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投标人逐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 6 个月内至少一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票据凭证原件扫描件,投标人逐年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上年度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票据凭证原件扫描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投标人为自然人(个体工商户)的提供依法缴纳社保资金的承诺函。

(5)无重大违法记录证明。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6)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7)信 用 记 录 。供应商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www.****点击查看.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点击查看.cn)”中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列入名****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须在公告发布之日至开标之日之间进行查询并将查询结果放到投标文件中,最终以开标当日采购人根据以上要求对各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查询结果为准,有以上行为的视为无效投标。

备注:****点击查看财政局《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嘉财采字〔2024〕11号)规定,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可以选择承诺制的方式代替资格材料。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可以书面形式提供《****点击查看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详见招标公告附件),可不再提交上述第(2)-(5)项证明材料;若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提供了符合规定的上述第(2)-(5)项证明材料,但未提供承诺函的,不视为无效投标(响应)。****点击查看政府采购合同前要求中标(成交)供应商提供证明材料,以核实供应商信用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供应商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采购人将报告财政部门依照《****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追究相应责任。

(8)不允许联合体投标。(提供声明书)

(9****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政策需要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注:(1)以上资格审查资料除信用查询外,其余资料均需按要****点击查看公司鲜章。

(2)资格审查的内容若有一项未提供或达不到检查标准,将导致其不具备投标资格,且不允许在开标后进行修改、补正。

七、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及方式:

1.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

2026年7月17日起至2026年7月26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14:30至18:00。

2.获取磋商文件的方式

获取方式:联系****点击查看工作人员领取招标文件(PDF电子版)。如未领取招标文件则视为无效报名,一切法律责任、经济责任由投标单位自己承担。

八、递交磋商响应性文件时间及地点:

2026年7月27日9:00之前在****点击查看二楼会议室递交磋商响应性文件(必须是法人或委托代理人,持身份证原件和授权委托书),超过时间或不在指定地点递交磋商响应文件的将不予受理。

九、磋商时间及地点:

2026年7月27日9:00****点击查看二楼会议室。

十、公告期限:

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十一、采购人联系姓名及电话:

采购人:****点击查看

地址:**市五一街五一巷附1号楼

联系人:蒋主任

联系电话:153****点击查看6855

代理机构:****点击查看

地址:**市雍和街区26 号楼 2 单元12 号

联系人:杨红兵

联系电话:153****点击查看1537

发布日期:2026年7月17日

关键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