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格审查结果公示
**港博贺新港区通用码头工程(二阶段)信息控制及视频监控设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点击查看]资格审查工作已经结束,具体结果公示如下:
序号 | 投标申请人名称 | 资格审查结果(通过/不通过) | 资审不通过具体原因 |
1 | ****点击查看 | 通过 | |
2 | ****点击查看集团****点击查看公司 | 不通过 | 因为未提供基本账户开户证明,不满足响应性评审标准中的“投标保证金”的评审标准,所以不予通过响应性评审 |
3 | ****点击查看**公司 | 通过 | |
4 | **灏****点击查看公司 | 不通过 | 因为未提供营业执照及“与**港其他系统对接融合的承诺书”,不满足资格评审标准中的“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及“其他要求”的评审标准,所以不予通过资格评审 |
5 | **市高科****点击查看公司 | 通过 | |
6 | ****点击查看**公司 | 通过 | |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投标申请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资格审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资格审查结果公示期间书面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投标申请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投诉书等相关资料,向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书面投诉。
异议受理部门(招标人):****
点击查看 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0668-****
点击查看320
联系地址:**市电城镇**港大道莲头段
投诉受理部门(招标投标监督部门):****
点击查看 联系电话:0668-****
点击查看320
联系地址:**市电城镇西井**港大道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