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内容修改,原公告相关内容声明无效,以新公告为准。
更正内容为:
原公告内容:交货期:自接到比选人通知之日起2个月内按照比选人要求一次性或分批完成供货及安装。更正为:自接到比选人通知之日起40天内按照比选人要求一次性或分批完成供货及安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