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点击查看支队照相机、摄像机采购项目 |
| 品目 | 货物/设备/广播、电视、电影设备/视频设备/其他视频设备 |
| 采购单位 | ****点击查看 |
| 行政区域 | **省 | 公告时间 | 2026年10月22日 11:27 |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6年09月11日 | 更正日期 | 2026年10月22日 |
| 更正事项 | 采购结果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王亮、胡青松、陈奎、衡燕 |
| 项目联系电话 | 028-****点击查看6608、****点击查看5511、****点击查看5522-8811/8834 |
| 采购单位 | ****点击查看 |
| 采购单位地址 | **省**市高新区府城大道东段9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宫老师;028-****点击查看2218 |
| 代理机构名称 | ****点击查看 |
| 代理机构地址 | **市**区星狮路511号大合仓C区415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王亮、胡青松、陈奎、衡燕;028-****点击查看6608、****点击查看5511、****点击查看5522-8811/8834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点击查看支队照相机、摄像机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9月11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因本项目质疑成立,参考《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六条第一款规定:质疑事项成立且影响中标结果。同时根据第十六条:“(二)对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的质疑,合格供应商符合法定数量时,可以从合格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的,应当依法另行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否则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之规定,经采购人确认,本项目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更正日期:2026年10月22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点击查看
地址:**省**市高新区府城大道东段9号
联系方式:宫老师;028-****点击查看221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点击查看
地 址:**市**区星狮路511号大合仓C区415
联系方式:王亮、胡青松、陈奎、衡燕;028-****点击查看6608、****点击查看5511、****点击查看5522-8811/883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亮、胡青松、陈奎、衡燕
电 话: 028-****点击查看6608、****点击查看5511、****点击查看5522-8811/88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