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某部安防设施项目更正公告(第二次)(2025-VGBKAC-W1001(01))(第1包)

淮北某部安防设施项目更正公告(第二次)(2025-VGBKAC-W1001(01))(第1包)

项目所在地:**省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某部安防设施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8月19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招标文件

更正内容:原招标文件中:

1、前附表 第12条 “中标服务费”收费标准:参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及发改价格 [2011]534号文规定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以上费用在发放中标通知书时,由中标单位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请投标人在报价时考虑此项费用,不单独进行报价。

缴纳要求:转账或现金

2、第三部分 投标供应商须知

七、定标

※(三)中标服务费

1.中标供应商须在与采购单位签订正式合同前,向采购机构交纳中标服务费。****点击查看银行转账方式支付。

2.中标服务费收取标准:中标合同金额的 。(不得超过中标价格1.5%)。

3.中标供应商未按上述规定缴纳中标服务费的,采购机构将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且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更正为:

1、前附表 第12条 “中标服务费”收费标准:

包括招标代理服务费和评审专家等相关费用,由采购单位向招标代理机构,按照相关规定和标准支付。请投标人在报价时不需要考虑此项费用。

2、第三部分 投标供应商须知

七、定标

※(三)中标服务费

包括招标代理服务费和评审专家等相关费用,由采购单位向招标代理机构,按照相关规定和标准支付。请投标人在报价时不需要考虑此项费用。

更正日期:2025年8月27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 系 人: 冯萍、郑永丽

办公电话: 0561-****点击查看033

移动电话: 133****点击查看8689

地 址: **省**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