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农业银行安徽省分行智慧食堂应用设备采购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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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 2024-11-22
杭州****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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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招中标信息历史招中标信息790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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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标编号:****点击查看
二、项目名称:****点击查看银行****点击查看分行智慧食堂应用设备采购项目
三、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四、招标单位:****点击查看
五、代理机构:****点击查看
六、开标时间:2024年11月15日09时30分
七、公示时间:2024年11月22日—2024年11月25日
八、第一中标候选人:****点击查看
投标费率(不含税):75.00%;
免费维保期:6年。
第二中标候选人:**市派客朴食****点击查看公司
投标费率(不含税):75.00%;
免费维保期:6年。
第三中标候选人:****点击查看**公司
投标费率(不含税):55.00%;
免费维保期:6年。
九、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节假日休息)向****点击查看或招标人提出质疑(异议)。
异议材料递交地址: **省**市**区**路****点击查看中心D座54F****点击查看
联系人、联系电话: 何云峰、 181****点击查看1208。
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点击查看管理部门提出投诉。
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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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