弥渡县林业和草原局拟申请单一来源采购“弥渡县林业和草原局森林防火视频监控系统应用服务采购项目”的公示

弥渡县林业和草原局拟申请单一来源采购“弥渡县林业和草原局森林防火视频监控系统应用服务采购项目”的公示

发布于 2024-10-09
中国****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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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查看拟申请单一来源采购“****点击查看森林防火视频监控系统应用服务采购项目”的公示

****点击查看拟申请单一来源采购“****点击查看森林防火视频监控系统应用服务采购项目”。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拟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名称、以及采购内容及要求、预算。

采购人:****点击查看

项目名称:****点击查看森林防火视频监控系统应用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预算:¥331500.00元;

二、申请的原因、理由及相关说明。

****点击查看森林防火视频监控系统应用服务采购项目,我单位与****点击查看服务合同到期。为持续做好森林防火视频监控系统运维工作,确保做到森林火情早发现、早处置,切实保护好森林草原**安全。保障原业务运行有效性、安全性、连续性和稳定性,现对我单位森林防火视频监控系统应用服务项目继续进行采购。综上所述:本项目符合《****点击查看财政厅****点击查看政府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管理的通知》(云财采[2018]18号)第二条第(一)款第6点情形,我单位拟申请以单一来源方式向原供应商****点击查看采购。

三、拟定的唯一供货商名称、地址。

供货商名称:****点击查看

供货商地址:**市下关镇**路32号

****点击查看森林防火视频监控系统应用服务采购项目到期,本项目属于原有服务的追续,确保原设备和服务的安全、可靠、稳定、连续性,同时保证采购服务的适配要求,由原供应商继续提供服务,此情形符合《****点击查看财政厅****点击查看政府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管理的通知》(云财采[2018]18号)第二条第(一)款第6点“基于节约财政性资金的原则,对正在使用过程中的原设备或系统进行添购或升级改造,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由原供应商完成的”,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

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异议方在公示期内将阐明详细理由的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异议函(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相关依据和证明材料,由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委托代理人持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以及委托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送至我单位,由我单位进行答复。

书面异议函一式两份,请异议方同时送一份至****点击查看备查。

1.采购人信息

联 系 人:****点击查看

联系地址:**县弥城镇文笔南路6号

联系电话:135****点击查看8090

2.采购代理机构

名 称:****点击查看

地 址:**市**街道**邑村四社402号

项目联系人:杨江辉(采购代理机构)

电 话:0872-****点击查看606、139****点击查看6665

2024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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