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ZUCG20250439FW 继续教育信息管理系统 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SZUCG20250439FW 继续教育信息管理系统 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于 2025-08-04
深圳****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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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招中标信息历史招中标信息65706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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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

****点击查看

二、项目名称:

继续教育信息管理系统

三、投标供应商名称及报价:

序号

投标人名称

投标报价(人民币/元)

投标文件解密状态

1

****点击查看

479,600.00

正常解密

2

**市****点击查看公司

420,000.00

正常解密

3

深****点击查看公司

483,000.00

正常解密

四、候选中标供应商名单(适用于公开招标):

**市****点击查看公司,深****点击查看公司

五、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点击查看

供应商地址:****点击查看****点击查看社区海天二路14、16****点击查看基地5栋E802A,518000

中标(成交)金额: 479,600.00元

六、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

继续教育信息管理系统

服务范围

****点击查看学校继续教育工作的开展、提升部门间沟通协调及工作效率,****点击查看办公室后台管理系统,涵盖协同管理、**方及审核管理、项目管理、师资管理、学员管理、班级管理、课程管理、学位管理、证书管理、基础数据管理以及后台管理等功能模块,要求系统具有良好的用户体验,运行稳定,并保障数据安全。

服务要求

详见招标文件

服务时间

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日内完成整个项目的部署以及客户化开发工作,达到上线运行的条件。合同签订后75个日历日内完成整个项目的验收。

服务标准

1、整个项目部署在****点击查看本地服务器上,并交付源代码。2、依照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所有条款、签署的采购合同及中标人在投标中所作的一切投标响应进行验收。项目验收应达到全部指标合格。3、如中标人对验收结果有异议,可以委托采购方所在地商检部门进行复检。商检部门的检验结果表明服务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因复检发生的费用由中标人承担;检验结果表明服务符合合同约定的,因复检发生的费用由采购方承担。

七、****点击查看小组)成员名单及打分明细(如有明细):

王珏,姚兆军,张勇,钟金明,钟月钦

投标供应商/分项得分

投标报价(元)

技术

综合实力

诚信情况

价格得分

综合得分

****点击查看

479,600.00

38.4000

35.0000

3.0000

17.5146

93.9146

**市****点击查看公司

420,000.00

34.8000

9.0000

3.0000

20.0000

66.8000

深****点击查看公司

483,000.00

35.4000

3.4000

3.0000

17.3913

59.1913

八、公告期限

2025年08月04日至2025年08月07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1. 中标通知书

采购人可在中标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3****点击查看学校采购与招投标系统“采购结果”中打印电子中标通知书。

2.供应商质疑

投标供应商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质疑材料可以采用现场或邮寄方式提交,采用邮寄方式提交的,交邮时间应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现场提交、邮寄地址:**市**大道3688号****点击查看汇元楼246室,谢老师。质疑咨询电话:0755-****点击查看7039。

3.投标文件

****点击查看学校采购与招投标系统“采购结果”中查看投标文件。

十、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点击查看

地 址: **市**大道3688号

联系方式: 王老师,138****点击查看5968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老师

联系方式:****点击查看@126.com (邮件主题:“老师收-****点击查看,0755-****点击查看1045”)

十一、附件

1、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本投标人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投标人参加****点击查看的继续教育信息管理系统采购活动,提供的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继续教育信息管理系统,属于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行业;承接企业为****点击查看,从业人员35人,营业收入为9289万元,资产总额为11500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投标人已知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2011〕300号)、《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等规定,承诺提供的声明函内容是真实的,并知悉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二十条规定,投标人按照本办法规定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依照《政府采购法》等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投标人(投标单位):****点击查看

日期:2025年8月4日

本项目-招标进度跟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