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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提高我院安全防范水平,保障医疗工作正常秩序及医患人员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安防系统设施持续、稳定、高效运行 ,我院拟对安防系统设施维保服务项目进行市场调研,本调研公告仅为面向市场广泛征集项目服务、价格等项目要素,并非正式采购,不代表任何采购行为。现诚邀具备相关资质和能力的单位参与本次调研,现具体通知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点击查看安防系统设施维保服务项目
2、项目地点:****点击查看于山院区和旗山院区
3、服务期:两年
二、调研范围
本次调研主要针对我院现有安防系统设施的维护保养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子系统:
1、视频监控系统:前端摄像机、后端存储设备、显示控制设备、传输网络及相关软件的维护、故障排查、定期巡检与优化。
2、入侵报警系统:各类探测器、报警主机、紧急报警按钮、声光报警器及联动控制设备的维护与测试。
3、出入口控制系统:门禁控制器、读卡器/生物识别终端、电磁锁/电插锁、管理软件及数据库的维护与权限管理。
4、电子巡更系统:巡更点、巡更棒、数据采集器及管理软件的维护与数据备份。
5、停车场管理系统:道闸、车牌识别相机、缴费终端、管理软件及相关配套设施的维护。
6、安防综合管理平台:各子系统集成平台的软件维护、功能升级、数据对接及网络安全保障。
7、安检设施设备:安检门、安检机、金属检测仪等配套设施设施的维护。
8、其他相关设施:与安防系统配套的UPS不间断电源、防雷接地、机房环境监控等设施的维护。
9、两年服务期内,其他安防建设项目到达质保期的安防系统设施。
10、设备清单见附件2、附件3。
二、项目要求:
1、供应商每天派驻两名安防技术人员分别驻点在于山院区和旗山院区从事维保服务工作,节假日除外的周一至周五(8:00-18:00)2名技术人员在我院院内(打卡签到)处置各种故障及我院保卫处交代的其它相关工作。节假日如有特殊情况需要紧急解决安防系统问题的,供应商应在接到通知后1个小时内派出技术员解决。
2、供应商每月对所有机房(包含独立机房)的监控系统和报警系统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测,发现故障,立即排查修复,保证系统正常运行,并做好检测记录,由我院保卫处签字确认。
3、供应商每年对监控摄像头进行一次清晰度的排查,对因灰尘、油污等原因造成摄像头模糊的,应立即进行清洁,确保摄像头运行效果,并填写清洁设备记录本,由我院保卫处签字确认。
4、供应商在接到我院安防系统设备故障通知后1个小时内派技术人员到达现场进行故障排除(如有特殊情况必须立即赶到现场)。若故障无法现场排除且无法恢复正常使用的设备,需送厂返修的,供应商应无偿提供部分设备替代使用待故障设备修复并安装到位恢复正常运行后归还供应商。供应商对系统设备故障的排查结果必须告知我院保卫处、相关科室负责人。
5、安防系统维保过程中的以下零配件更换费用由供应商负责(电源变压器、门禁出门开关按钮、继电器、电磁锁支架、电插锁吸铁、VGA线、HDMI线、RJ45头、BNC接头、排插、报警按钮、光纤跳线、磁力锁铁块、20米以内管线维修铺设等费用)
6、供应****点击查看中心值班人员安防系统操作培训工作,确保值班人员人人懂得操作。
7、供应商负责我院门禁系统的办卡(含补卡)、指纹采集、授权等工作。
8、因安防设备持续通电,供应商应做好所有安防系统机房的电源线路的安全防护工作,避免设备短路、超负荷等原因引起火灾等事故,若因供应商工作失职(经相关部门查实)引发事故造成经济损失,供应商应负相应赔偿责任。
9、供应商须严格遵守相关安全规范,做好安全防护措施,负责维保服务全过程的安全管理,认真履行相应的安全职责,对服务现场的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对所有作业人员做好安全教育,保证所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有相应资格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书。供应商在服务过程中,需严格遵守安全生产规定,如属供应商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与我院无关。
10、在合同期内维保同类设备未超过招标清单同类设备数量10%的,供应商应提供维保服务,维保服务合同金额按中标价不变。
三、供应商资质要求:
1、供应商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合同义务。
2、供应商必须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国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执照中必须具有本项目的经营范围。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供应商须具备履行合同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供应商须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
6、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且资质等级为贰级或以上。
7、供应商须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点击查看.cn)以下任何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8、供应商应遵纪守法、诚信经营,近三年内(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推三年)无违规违法行为或采购活动中无不良记录。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四、报名时间及方式:
2026年9月11日17:00前将报名材料发送至邮箱****点击查看@qq.com。
踏勘时间:医院保卫处根据报名单位,统筹安排时间,另行通知。
踏勘地点:****点击查看于山院区和****点击查看公司未满三家以上(含三家)我院保卫处以邮箱及电话方式通知)。
本次调研无需提交纸质材料,所有提交的电子材料需加盖电子公章或盖鲜章后扫描,于2026年9月18日上午10:00前,将调研材料发送至邮箱****点击查看@qq.com。
调研材料除“第三点供应商资质要求”外,还需包含下述材料:
1.封面(自拟);
2.报名表(见附件1);
3.公司法人对授权代表的授权书(原件)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4.廉洁承诺书(见附件1);
5.安防系统设施维保方案;
6.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7.营业执照复印件;
8.安防系统设施维保费用(于山院区和旗山院区分开报价,需体现费用明细);
六、其他说明
我院将根据调研结果拟定招标计划,包括招标控制价、清单和服务方案等,****点击查看医院相关程序进行院内公开招标。
七、联系人:0591-****点击查看8327(保卫处)
****点击查看
保卫处
2026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