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查看受****点击查看的委托,对该项目进行公开遴选。按相关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等工作,现就本次遴选的入围候选人公布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1、项目名称:****点击查看零小工程项目施工单位入围招标公告
2、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二、项目简要说明:
1、遴选内容:装备公司零小工程施工单位入围
2、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及行业规范标准;
3、服务期限:两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4、入围数量:19家。
三、项目公告媒体及日期:
本项目遴选公告2025年7月31日在《国铁采购平台》及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上发布。
四、评标信息:
1、评标日期:2025年8月19日
2、评标地点:****点击查看(**省**市高新区春藤路与国槐****点击查看中心A座5层506)
五、评审结果公示信息:
推荐入围候选人如下:
入围
单位1:****点击查看**公司
入围单位2:****点击查看集团****点击查看公司
入围单位3:**铁路****点击查看公司
入围单位4:****点击查看公司
入围单位5:****点击查看公司
入围单位6:**锦和****点击查看公司
入围单位7:**铁路扶轮****点击查看公司
入围单位8:****点击查看**公司
入围单位9:**省****点击查看公司
入围单位10:****点击查看集团有限公司
入围单位11:****点击查看公司
入围单位12:****点击查看公司
入围单位13:****点击查看**公司
入围单位14:**华****点击查看公司
入围单位15:禹王(北****点击查看公司
入围单位16:****点击查看**公司
入围单位17:****点击查看集团有限公司
入围单位18:****点击查看**公司
入围单位19:**顺丰****点击查看公司
六、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投标人对结果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本结果公示发布之日起三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遴选人和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法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七、公示期:
2025年8月7日至2025年8月11日
八、联系方式:
遴选人:****点击查看
地 址:**市**区货站街142号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方式:0371-****点击查看7122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查看
地 址:**省**市高新区春藤路与国槐****点击查看中心A座5层506
联系人:刘鑫
联系电话:186****点击查看9082
2025年8月7日